房贷、车贷、手机贷……如今,买许多东西都能贷款。然而,随之而来的“套路贷”则害了不少人,也成为全国各地警方近期打击的重点。
套路贷的套路有多深?前几天,杭州富姐的悲剧刷了屏——借3万竟要还800万,卖了房还还不上。宁波的王宇(化名)也中了“套路”。有意思的是,法官却把状告王宇的原告移送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借钱不用抵押,但要“家访”
当时,王宇听朋友说开台球室比较赚钱,就开始准备起来。但是,当时手上钱不够,大概还少10万元的缺口。王宇为此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这个时候,微信上认为的一位叫熊平(化名)的微友像及时雨一样地出现了。熊平信誓旦旦跟王宇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借钱给王宇,利息低,关键还不需要任何抵押。
真有这样的好事?
熊平极尽所能地推荐,说公司借款各种便利,成本低。王宇果然心动了,就到熊平推荐的公司借钱。
这时,熊平对王宇说,借钱不需要抵押,但是根据公司规定,要先“家访”。
只听说老师来学生家里家访,王宇没想到,借钱也要家访,但为了能借到钱也同意了。
几天后,熊平带着两个“工作人员”以朋友的身份,到了王宇家家访。
显然,熊平一行对“家访”中的见闻挺满意。王宇家家境不错,家里有自己房子,父母有工作,房子装修也不错。
经过一番评估,熊平在微信上给王宇发来信息——可以借钱给你了。
签了20万的借条只拿到7万
于是,王宇再次来到了熊平推荐的公司,准备借款10万元。
不过,财务给出的借条是20万元,借款期限是1个月,如不能按期还款,需要每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
王宇表示不理解:“我借10万元就够了,为什么要签20万元的借条呢?”
财务对王宇这个“外行”解释,说这是行规,所有借钱的人,都要按这个行规来。目的呀,是为了让你及时还钱。如果你在一个月内把借款还了,就没事了。而且,到期办下还款的手续,又可以继续借给你的。
着急创业的王宇实在用钱心切,听了这番解释,竟也没有异议,就在公司制作好的这份借条上签了字。
这样,就能足额拿到10万元了吗?错!王宇实际到手的钱只有7万。根据公司方面的解释,还要扣除家访费、服务费、保证金及利息等。
7万元一天违约金一万元
王平拿着7万元借款继续为台球室忙碌起来。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如熊平一伙所料,王宇未能如期还钱。于是,根据事先约定,王宇需要每天交一万元的违约金。
由于王宇无钱交违约金,后面又被迫写上两张借条:一张是十万、一张是十三万。
更可怕的是,利滚利,由于无力偿还,王宇经常受到要债人员的骚扰和威胁。他不得不四处躲避,更别提管理台球室来实现最初的创业梦了。
由于找不到王宇,借据上的出借人张明(化名)就三张借条将王宇起诉到宁波镇海法院,要求王宇偿还43万元及利息。
法官把原告移送公安刑事立案
宁波镇海法院张法官近日受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细心的张法官在和原告、被告交流后得出结论:这是典型的“套路贷”。放贷团伙组织分工明确,由熊平负责洽谈业务,张明通过妻子的账户放款,并作为名义上的出借人。另外,还有家访、催款等其他团伙。
由于张明在起诉的时候故意隐瞒诸多事实,要求王宇偿还借款本金43万元以及利息和违约金,主观恶性极大,构成了虚假诉讼。为了固定证据,张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交流,并录音。
张明在电话里还对张法官说:要调解他至少要还我16万元,这16万是我实实在在借出去的。在收集并固定了这些相关证据后,张法官将三个诉讼案移送镇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受害人往往无书证,难以举证受骗
“套路贷”到底走怎样的套路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主要有5步
1、放贷人诱骗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 “虚高借款合同”等。
2、制造虚假的银行流水,造成被害人借贷假象,并想方设法让被害人转账或提取现金还款。
3、刻意制造被害人“违约”的情况,如设定还款人难以如期还款的时间,让被害人陷入困境
4、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等,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要求被害人将房屋低价转让给其指定的人以“抵债”,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等手段实现占有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房屋等财产。
张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通过正规途径借款,切勿轻易在借条上签名。遇到虚增债务的“套路贷”团伙要及时报案,借款过程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他再三提醒市民,如果需要借贷,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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