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人社部门近日启动了价格补贴机制,对2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合计发放补贴金额超103万元,惠及失业人员超2万人。这是宁波市首次为减轻物价上涨对领金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而启动价格补贴机制。
2017年1月,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为确保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作用,当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者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启动价格补贴机制。以上条件均不满足时,价格补贴机制将被中止,补贴停止发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监测,2018年2月份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3.1%,达到了启动价格补贴条件。
记者从宁波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该项补贴目前已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宁波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及时享受到政府的这一“红包”。
通讯员任社 记者段琼蕾
原标题:103万元!宁波首次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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