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倪先生,前不久看中了一套,号称宁波三江口顶级的千万豪宅——宁波新世界宁铸府房子。满心欢喜地交了30万元认筹金,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和认筹房源单。
结果半个月后,房子还没有开盘,售楼处就打电话通知他那套房子没了。“自己花时间看中的房子交了钱签了协议,说没就没了,那这认筹还有什么意义!”这件事令倪先生十分恼火,于是向媒体进行了反映。
满心欢喜挑中一套千万豪宅,付了30万认筹金
倪先生事业有成,一直想在宁波买一套高档的房子。从去年开始,他就走了很多楼盘看房。
直到今年初,位于三江口边上的宁波新世界宁铸尊府楼盘开始认筹后,他也兴匆匆地跑去看了房子。当时售楼处有一名置业顾问接待了他,并给他介绍起楼盘。
宁波新世界宁铸尊府
“首先我还是比较满意楼盘的位置,看了样板房后,我发现套型我也比较喜欢。”倪先生说,自己对买房还是比较讲究的,房子的方位、楼层、户型等方面都有一些要求。最后在置业顾问的推荐和他自己的选择下,看上了T4幢25层的一套265平米的房子。
倪先生说:“这套房子是那里最好的,能看到三江口,价格也比其他房子要高。”置业顾问报给他的参考价格是1700万元左右,他也都能接受。置业顾问说,因为还没有开盘,所以如果想好了买这套房子,就可以先进行认筹,认筹诚意金为30万元。
挑中了自己满意的房子,倪先生满心欢喜,当即就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30万元钱,签订了相关协议。
宁铸造尊府项目诚意金缴交协议
认筹单
记者看到,倪先生拿出来的新世界“宁铸造尊府项目诚意金缴交协议”,里面写明认筹选房诚意金30万元;而另一张“认筹单”,则写明了意向房源“T4-2502”,并且开发商的置业顾问、销服代表、审核人等都签了字。
还没开盘就被告知房子没了,购房者恼火:这不开玩笑嘛!
买到了心宜的房子,倪先生总算松了口气,这段时间跑来跑去看房选房的工夫算是没白费。可令人没想到的是,过了半个多月。倪先生突然接到了置业顾问的电话,告诉他房子没了。
“当时该楼盘还没有开盘呢,售楼处就直接说那套房子我不能买了。问他们什么原因,说是别人买了,那名购房者要在那一层买两套房子,打通使用,其中一套就是我认筹的这套,所以就不能卖给我了。”倪先生很气恼,觉得这样做没道理。
“如果这样做,认筹就没意义了啊。认筹金也交了,协议也签了。至少要根据抽签或者开盘后认筹时间的早晚来确定谁买吧。要是根据关系谁好给谁,那当初我们认筹干嘛,这不是开玩笑嘛!”虽然倪先生不同意,但置业顾问还是说没办法,并请倪先生再看看其他的房子。倪先生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也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新世界售楼处:认筹本来就不是确定的
记者前天来到位于楼盘现场的新世界售楼中心,找到了置业顾问王静了解情况。王静一听是记者,首先表示倪先生确实与他们签协了购房意向协议,但至于为什么后来又不卖给他这一问题,她不愿多说,表示要向领导汇报后回复。
置业顾问向领导汇报后,该楼盘的营销经理、负责企划人员接待了记者。他们表示,他们的楼盘预售许可证还没有拿下来,目前还处于认筹选房阶段。今年4月份开始认筹后,倪先生认筹了T4-2502这套房,意向金30万元也支付了。但他们表示,目前楼盘还没有开盘,认筹本来就不确定房子最终是不是给你,本来就是有变数的。
对于倪先生说的这套房子不卖给他的说法,营销经理徐磊表示,因为现在认筹房子的人很多,这套房子也有很多人认筹,因此他们是及时向倪先生作了提醒,意思是说这房子别人也要,不一定给你,然后希望倪先生其他房子也选选看。
记者问:认筹的房子最终依据什么来确定最终购房者?营销中心人员表示目前因为还没有开盘,价格也没有出来,所以不好说。
记者问:购房者已支付30万元认筹金怎么办?营销中心人员表示,认筹金本来就可以全额退还,但要等到开盘以后才能退。
法律专家认为,认筹意向协议属预约合同,不履行构成违约
商品房购房认筹,现在是一个普遍现象。很多开发商在营销楼盘的时候都会采用认筹的形式。那么像新世界中心的这起反映,到底合不合法,记者也询问了法律专家。
浙江立甬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才宗认为,新世界售楼中心和倪先生之间达成的购房认筹意向协议,应当已经是形成了一个预约合同。因为所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合同的相关要素都比较明确,无非是没有约定价格。
因此如果开发商单方面不履行预约合同的话,他认为是构成违约的。只是因为双方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通常需要采用赔偿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客户可以就此主张权益。
唐律师还认为,基于以上因素,如果开发商将一套房子与多名客户签属认筹协议,这种做法也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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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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