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路余 宫柏)年纪轻轻罹患乳腺癌,手头的积蓄消耗殆尽,丈夫成天不见踪影……外来媳妇小王这几年过得不太平,官司一场接着一场,被告皆是自己的丈夫。先后经历了要求离婚后自行撤诉和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日前,慈溪法院第三次受理了这对小夫妻间的官司,这次是要求离婚。
一上庭 求丈夫出现假意离婚
1990年出生的安徽姑娘小王,2010年来慈溪打工时结识了慈溪本地小伙吴某。第二年,两人结婚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小日子虽不富裕,但平静而踏实。可是,婚后第4年,小王不幸罹患乳腺癌,治病的重担压得全家喘不过气来,丈夫开始对母子俩不管不顾,后来甚至成天见不到踪影。小王想尽办法找人,但都没有成功,最后竟想到了假借起诉离婚来找丈夫。
“法官,我要离婚。”“法官,我不离婚了!”这是庭审当天,小王相隔不久说出的话。因为原本承诺会到庭参加诉讼的丈夫在开庭当天没有出现。小王只好当庭选择撤诉,带着儿子回安徽娘家养病。
二上庭 状告丈夫支付扶养费
首次诉请离婚半年后,承办法官第二次接到了小王告丈夫吴某的案件。这一次小王诉请要求吴某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
这是承办法官从业生涯以来首次遇到夫妻间诉请要求扶养费的案件,她不敢怠慢,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和信息。“因夫妻一方患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另一方离家不离婚、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在社会上并不鲜见,但为此起诉至法院的却并不多。”承办法官发现,该院近些年来可供参考的案例屈指可数。
“既然挽留不回他的人和心,那我只能守住一点钱,好歹日常生活能维持下去。”开庭时,作为被告的吴某依旧没有现身。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小王的诉请。
然而,一纸胜诉判决拿到了手中,小王的实际生活并未因此有所改善。因为案件的强制执行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不仅找不到吴某本人,而且他的名下也查无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小王仍然需要自己一个人面对生活的挑战。
三上庭下定决心再诉离婚
前段时间,承办法官第三次接到了小王起诉丈夫吴某的案子。这一次,她是要求离婚。但与之前那次起诉离婚不同的是,小王没有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只求与吴某做个了断。第三次见到小王,法官发现她和前两次很不一样了。此时的小王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脸色也红润了不少,那种混乱的思绪和不清的表达也改掉了,整个人多了一份淡然和从容。
这一次开庭,丈夫吴某仍旧没有现身。小王说她想明白了,既然丈夫不能与自己共患难,她也不想再无谓地纠缠下去,早点把婚离掉,开始新的生活。
鉴于之前小王想法的反复,加上这次吴某也未明确表态,承办法官并没有草率地宣判二人离婚,而是建议其再慎重地考虑清楚牵涉的各方面。如果真的决意放手,到时再面对面把各种问题都处理好,和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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