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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行动25个项目 乡村振兴宁波要这么干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5-29 12:34: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拉高标杆扬长补短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

  今天上午,“宁波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这份经过半年反复打磨的《行动计划》,提出宁波要率先探索让农业加快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加快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加快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行动计划》是新时代我市推动‘三农’发展的总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在今天上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农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才平透露,《行动计划》的目标是要“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宁波要实施九大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一是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行动;二是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行动;三是高水平美丽乡村创建行动;四是富民强村行动;五是乡风文明塑造行动;六是社会治理创新行动;七是农村综合改革行动;八是人才科技支撑行动;九是农村党建引领行动。

  专项行动,需要有项目作为依托。《行动计划》为每个专项行动都列出若干个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包括: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现代农业“152211”工程、种业强市建设、民宿经济培育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景区村庄创建等25项重点工程项目。

  未来三年将要实施的这九大工程25个重点项目,显然是为了一个更为宏伟目标而进行的铺垫——

  《行动计划》提出,宁波具备了创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基础,要努力为全省、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宁波方案、宁波示范。

  为此,《行动计划》作出了“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农村与全市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2035年乡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振兴目标高水平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来看——

  《行动计划》“五个一”特色亮点:

  ①突出一个主题,就是乡村振兴。

  ②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城乡融合发展。

  ③紧盯一个目标,就是农业农村现代化。

  ④抓住一个核心,就是富民强村。

  ⑤强化一个动力,就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实施25项重点项目:

  1、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

  在中心城区周边的城乡结合部,以产业为基、人文为魂、宜居为根、美景为形、品牌为特、创新为核,规划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城郊十园”,打造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创建、政策体制创新试验、产业融合创新实践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总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核心区约20平方公里),形成“十园区、百基地、千景观、万主体”的总体格局。

  2、特色小镇建设

  根据地区产业特色、区位条件、土地资源、开发能力、生态人文资源等因素,重点布局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创建省、市两级生态休闲旅游类、历史经典文化类等农旅文结合特色小镇10个,三年完成总投资150亿元以上。

  3、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

  实施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着重抓好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提质增效、村落改造治理、文旅项目落地、交通设施优化再造等重点工作,全力打造生态修复全覆盖和区域旅游三大门户区、生态民宿集聚区、文化产业样板区,预计投资12亿元。

  4、现代农业“152211”工程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扶持政策,全面建成15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0个特色农业强镇,20条年销售5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0个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和100个现代农业庄园,完成总投资50亿元。

  5、“蓝色渔仓”建设工程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蓝色港湾”建设,纵深推进渔场修复振兴,开展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提升渔港渔区建设水平。整治修复生态岸线110公里,建成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100个,增殖放流18.5亿尾(粒)。

  6、种业强市建设

  落实种业扶持政策,安排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大做强甬优水稻、蔬菜瓜果、优质畜禽、海水鱼虾贝等优势种业产业,育成6个甬优系列水稻品种、6个砧木和瓜菜品种、3个水产新品种、5个林业新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6个,省主导品种8个,种业产值达到55亿元以上。

  7、民宿经济培育发展

  优化民宿经济产业布局,发展民宿新业态,培育民宿发展新型主体,探索新型经营模式,塑造特色品牌,建成民宿集聚区30个、产业融合示范区30个、民宿典范项目60个,实现民宿经济总量三年翻一番。

  8、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制度体系,建立“四分四定”分类和“户分、村就地处理、镇运、县集中处理”处理新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9、景区村庄创建

  实施“千村景区化”工程,围绕“十二个有”夯实乡村旅游基础,开展村庄设计,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培育A级景区村庄700个以上,其中3A级景区村庄100个以上。

  10、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

  逐步提升低保标准,开展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推动企业单位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福利就业,探索政府、金融、保险、公益和社会联合统保精准帮扶模式,完善社会救助、志愿者服务、公共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低收入农户社会服务,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三年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提高8个百分点。

  11、“16+3”区域帮扶工程

  继续实施区域帮扶工程,创新帮扶模式,拓宽帮扶内容,注重帮扶实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全面扶持区域内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及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区域对口协作帮扶,对每个受帮扶镇乡每年资金支持不少于100万元。

  12、农村文明示范线创建

  全面实施农村文明示范线发展规划编制、文明行为促进、基层文化惠民、志愿服务推进、生态环境提质、产业发展增效等六大行动,建成30条以上农村文明示范线。

  13、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推进、管理运行、内容供给、文化培育、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六大长效机制,推动“建管用育”一体化。每年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家以上,力争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14、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程,重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外围传统生活场所场景保护等工作,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得到基本保护,全面完成44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2个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发展规划。

  15、全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

  打造升级版,在2018年底前,全市各行政村实现“村民说事”工作全覆盖。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推动镇乡(街道)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分类实施细则,将“村民说事”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对县、乡、村等各级组织和镇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6、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全面总结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经验,打造升级版,明确牵头实施部门,发挥镇乡龙头作用,完善制度体系,在全市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各行政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

  17、“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

  健全市、县、镇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完善农联合组织运行制度框架,每年创建区县(市)专业化功能平台3个以上,实现镇乡(街道)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其中示范性比例达到50%,建成区域性、专业化和混合型农合联40家。

  18、林权制度改革

  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流转、租赁、赎买、入股等方式激活“生态型”林权经营机制,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激活“民生型”林权经营机制,通过适度引导工商资本进入激活“产业型”林权经营机制,提高乡村集体森林生态产出,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在奉化区、慈溪市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19、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

  推进洪水蓄分工程、洪涝分治工程、平原排涝河道、分级保护工程和小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实施21个重大防洪治涝项目,完成投资约330亿元,全面实现三江千支流堤防防洪封闭,中心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有防洪任务的县城达到50年一遇,重要集镇达到20年一遇,农村重要区域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以上。

  20、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安全、绿道工程,打造一批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省级示范区县(市)、市级示范镇乡(街道),在“十三五”期间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2356公里,其中公路走廊2265公里,航道走廊91公里,美丽经济精品示范走廊646公里,沿线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植被恢复率达到100%。

  21、农地综合整治工程

  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对区县(市)实行不高于每亩300元的补助,并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再建成高标准农田35万亩以上,完成“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

  2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制定专项政策,落实扶持资金,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深精加工领军企业,构建形成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0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示范性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250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70%以上。

  23、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和“新农人”开发工程

  大力实施“泛3315计划”,加快引进现代农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青创客”“农创客”培育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15个以上,培育“新农人”3000人。

  24、农村“领头雁”工程

  积极推动“能人回引”,重点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新乡贤、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党员中优选村党组织书记,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每个村至少有1名40岁以下主职干部后备人选。

  定期开展“金雁奖”评选。提高村干部待遇,按照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落实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

  25、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坚持“大整合”“分步走”“抓重点”,对市、县两级涉农项目进行分层推进,按项目性质分类实施。

  2018年,启动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现部分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完成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建设。

  2019年,全面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在统筹整合市级资金基础上,将部分中央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2020年,初步构建形成权责匹配、横向协调、市县联动、效益领先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落实4大保障举措:

  ①组织领导保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尤其要构建各级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②推进机制保障,建设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完善乡村振兴有关统计体系,安排若干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

  ③政策和投入保障,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的格局。

  ④人才保障,把“一懂两爱”作为基本要求,对“三农”干部优先配备,打造新时代“三农”铁军。(综合甬派客户端、宁波市委农办、宁波发布)

原标题: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9大行动25个项目 乡村振兴宁波要这么干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5-29 12:34:00

  今天上午,“宁波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这份经过半年反复打磨的《行动计划》,提出宁波要率先探索让农业加快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加快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加快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行动计划》是新时代我市推动‘三农’发展的总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在今天上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农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才平透露,《行动计划》的目标是要“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宁波要实施九大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一是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行动;二是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行动;三是高水平美丽乡村创建行动;四是富民强村行动;五是乡风文明塑造行动;六是社会治理创新行动;七是农村综合改革行动;八是人才科技支撑行动;九是农村党建引领行动。

  专项行动,需要有项目作为依托。《行动计划》为每个专项行动都列出若干个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包括: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现代农业“152211”工程、种业强市建设、民宿经济培育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景区村庄创建等25项重点工程项目。

  未来三年将要实施的这九大工程25个重点项目,显然是为了一个更为宏伟目标而进行的铺垫——

  《行动计划》提出,宁波具备了创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基础,要努力为全省、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宁波方案、宁波示范。

  为此,《行动计划》作出了“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农村与全市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2035年乡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振兴目标高水平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来看——

  《行动计划》“五个一”特色亮点:

  ①突出一个主题,就是乡村振兴。

  ②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城乡融合发展。

  ③紧盯一个目标,就是农业农村现代化。

  ④抓住一个核心,就是富民强村。

  ⑤强化一个动力,就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实施25项重点项目:

  1、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

  在中心城区周边的城乡结合部,以产业为基、人文为魂、宜居为根、美景为形、品牌为特、创新为核,规划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城郊十园”,打造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创建、政策体制创新试验、产业融合创新实践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总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核心区约20平方公里),形成“十园区、百基地、千景观、万主体”的总体格局。

  2、特色小镇建设

  根据地区产业特色、区位条件、土地资源、开发能力、生态人文资源等因素,重点布局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创建省、市两级生态休闲旅游类、历史经典文化类等农旅文结合特色小镇10个,三年完成总投资150亿元以上。

  3、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

  实施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着重抓好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提质增效、村落改造治理、文旅项目落地、交通设施优化再造等重点工作,全力打造生态修复全覆盖和区域旅游三大门户区、生态民宿集聚区、文化产业样板区,预计投资12亿元。

  4、现代农业“152211”工程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扶持政策,全面建成15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0个特色农业强镇,20条年销售5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0个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和100个现代农业庄园,完成总投资50亿元。

  5、“蓝色渔仓”建设工程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蓝色港湾”建设,纵深推进渔场修复振兴,开展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提升渔港渔区建设水平。整治修复生态岸线110公里,建成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100个,增殖放流18.5亿尾(粒)。

  6、种业强市建设

  落实种业扶持政策,安排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大做强甬优水稻、蔬菜瓜果、优质畜禽、海水鱼虾贝等优势种业产业,育成6个甬优系列水稻品种、6个砧木和瓜菜品种、3个水产新品种、5个林业新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6个,省主导品种8个,种业产值达到55亿元以上。

  7、民宿经济培育发展

  优化民宿经济产业布局,发展民宿新业态,培育民宿发展新型主体,探索新型经营模式,塑造特色品牌,建成民宿集聚区30个、产业融合示范区30个、民宿典范项目60个,实现民宿经济总量三年翻一番。

  8、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制度体系,建立“四分四定”分类和“户分、村就地处理、镇运、县集中处理”处理新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9、景区村庄创建

  实施“千村景区化”工程,围绕“十二个有”夯实乡村旅游基础,开展村庄设计,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培育A级景区村庄700个以上,其中3A级景区村庄100个以上。

  10、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

  逐步提升低保标准,开展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推动企业单位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福利就业,探索政府、金融、保险、公益和社会联合统保精准帮扶模式,完善社会救助、志愿者服务、公共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低收入农户社会服务,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三年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提高8个百分点。

  11、“16+3”区域帮扶工程

  继续实施区域帮扶工程,创新帮扶模式,拓宽帮扶内容,注重帮扶实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全面扶持区域内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及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区域对口协作帮扶,对每个受帮扶镇乡每年资金支持不少于100万元。

  12、农村文明示范线创建

  全面实施农村文明示范线发展规划编制、文明行为促进、基层文化惠民、志愿服务推进、生态环境提质、产业发展增效等六大行动,建成30条以上农村文明示范线。

  13、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推进、管理运行、内容供给、文化培育、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六大长效机制,推动“建管用育”一体化。每年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家以上,力争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14、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程,重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外围传统生活场所场景保护等工作,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得到基本保护,全面完成44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2个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发展规划。

  15、全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

  打造升级版,在2018年底前,全市各行政村实现“村民说事”工作全覆盖。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推动镇乡(街道)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分类实施细则,将“村民说事”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对县、乡、村等各级组织和镇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6、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全面总结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经验,打造升级版,明确牵头实施部门,发挥镇乡龙头作用,完善制度体系,在全市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各行政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

  17、“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

  健全市、县、镇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完善农联合组织运行制度框架,每年创建区县(市)专业化功能平台3个以上,实现镇乡(街道)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其中示范性比例达到50%,建成区域性、专业化和混合型农合联40家。

  18、林权制度改革

  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流转、租赁、赎买、入股等方式激活“生态型”林权经营机制,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激活“民生型”林权经营机制,通过适度引导工商资本进入激活“产业型”林权经营机制,提高乡村集体森林生态产出,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在奉化区、慈溪市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19、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

  推进洪水蓄分工程、洪涝分治工程、平原排涝河道、分级保护工程和小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实施21个重大防洪治涝项目,完成投资约330亿元,全面实现三江千支流堤防防洪封闭,中心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有防洪任务的县城达到50年一遇,重要集镇达到20年一遇,农村重要区域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以上。

  20、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安全、绿道工程,打造一批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省级示范区县(市)、市级示范镇乡(街道),在“十三五”期间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2356公里,其中公路走廊2265公里,航道走廊91公里,美丽经济精品示范走廊646公里,沿线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植被恢复率达到100%。

  21、农地综合整治工程

  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对区县(市)实行不高于每亩300元的补助,并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再建成高标准农田35万亩以上,完成“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

  2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制定专项政策,落实扶持资金,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深精加工领军企业,构建形成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0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示范性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250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70%以上。

  23、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和“新农人”开发工程

  大力实施“泛3315计划”,加快引进现代农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青创客”“农创客”培育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15个以上,培育“新农人”3000人。

  24、农村“领头雁”工程

  积极推动“能人回引”,重点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新乡贤、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党员中优选村党组织书记,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每个村至少有1名40岁以下主职干部后备人选。

  定期开展“金雁奖”评选。提高村干部待遇,按照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落实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

  25、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坚持“大整合”“分步走”“抓重点”,对市、县两级涉农项目进行分层推进,按项目性质分类实施。

  2018年,启动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现部分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完成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建设。

  2019年,全面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在统筹整合市级资金基础上,将部分中央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2020年,初步构建形成权责匹配、横向协调、市县联动、效益领先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落实4大保障举措:

  ①组织领导保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尤其要构建各级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②推进机制保障,建设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完善乡村振兴有关统计体系,安排若干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

  ③政策和投入保障,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的格局。

  ④人才保障,把“一懂两爱”作为基本要求,对“三农”干部优先配备,打造新时代“三农”铁军。(综合甬派客户端、宁波市委农办、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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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