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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这几种情形可予以容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6-19 22:17: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拉高标杆扬长补短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祖轩)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如何让党员干部既有奋斗激情、又无后顾之忧?近日,我市重磅推出《宁波市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聚焦服务保障“六争攻坚”,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甬城大地上树立起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是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相关起草人员表示,对于宁波来说,“三年攀高、六争攻坚”,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也需要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撑腰鼓劲。

  为此,我市以省里文件为基础,从中观层面出发,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常见的履职过失情形予以概括归纳,对容错纠错的主要步骤和结果运用予以细化,为下一步“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项目推进、审计、国企改革等领域制定容错纠错专项细则提供依据。

  辩证对待干部的履职过失,是我市容错纠错机制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容纠并举,既强化了正向激励、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充实纠偏控错内容,防范“纪律松绑”“作风减压”的风险,确保可容之错在规定范围内。

  具体来说,对在深化改革创新中,突破常规和惯例,但因缺乏经验,出现偏差或失误的;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但因政策法规界限不明确或受不可预知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的;对在推进项目争速、产业争先、科技争投、城乡争优、服务争效、党建争强等攻坚克难工作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但因条件限制,未达到既定目标或出现失误的;对在处置突发性事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等风险较大的工作中,敢于担当、特事特办,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失误的,可以予以容错。

  对在正常情况下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出现后未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阻止危害结果扩大的,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则不予容错。

  经过启动实施、调查决定、结果告知等环节,给予容错的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不受影响,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考核评价不受影响,并免予其他惩戒追责。

原标题: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出台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这几种情形可予以容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6-19 22:17: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祖轩)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如何让党员干部既有奋斗激情、又无后顾之忧?近日,我市重磅推出《宁波市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聚焦服务保障“六争攻坚”,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甬城大地上树立起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是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相关起草人员表示,对于宁波来说,“三年攀高、六争攻坚”,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也需要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撑腰鼓劲。

  为此,我市以省里文件为基础,从中观层面出发,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常见的履职过失情形予以概括归纳,对容错纠错的主要步骤和结果运用予以细化,为下一步“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项目推进、审计、国企改革等领域制定容错纠错专项细则提供依据。

  辩证对待干部的履职过失,是我市容错纠错机制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容纠并举,既强化了正向激励、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充实纠偏控错内容,防范“纪律松绑”“作风减压”的风险,确保可容之错在规定范围内。

  具体来说,对在深化改革创新中,突破常规和惯例,但因缺乏经验,出现偏差或失误的;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但因政策法规界限不明确或受不可预知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的;对在推进项目争速、产业争先、科技争投、城乡争优、服务争效、党建争强等攻坚克难工作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但因条件限制,未达到既定目标或出现失误的;对在处置突发性事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等风险较大的工作中,敢于担当、特事特办,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失误的,可以予以容错。

  对在正常情况下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出现后未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阻止危害结果扩大的,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则不予容错。

  经过启动实施、调查决定、结果告知等环节,给予容错的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不受影响,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考核评价不受影响,并免予其他惩戒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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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