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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升级能否管住装修乱象?宁波"全装修"新政七答
稿源: 宁波市住建委   2018-06-20 18:30:58 报料热线:81850000

  今年6月10日起,宁波住宅全装修监管升级,将全市纳入全装修监管范围,通过全过程联动限制开发商规避行为。

  而就在今年5月1日,我市刚刚实施《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何时隔1个多月,就推出全装修升级政策?关于全装修室内环境抽检力度,是否严厉?通过这份政策文件,能否管住可能发生的全装修乱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应相关媒体要求,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

  为何时隔1月余,又出监管新政?

  问题一:5月1日我市实施新建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意见,为何时隔1个多月,出台全装修升级政策?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当前,部分房产项目通过毛坯报建,强制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合同,实施全装修交付,规避全装修工程监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社会舆情反响较为强烈。

  市住建委从保障民生出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对以上现象予以限制和打击,要求今年6月10日起,全大市范围内凡是尚未申领首批房源预售许可证的此类项目,其全装修工程一律纳入监管。

  此外,该《通知》还就省、市既有相关管理办法部分措施和手段不够细化、明确的内容予以量化或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地、能见效,以进一步夯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

  6月10日新政是否是此前政策的补丁?

  问题二:相比起5月1日实施的全装修新政,6月10日出台的新政规定得更细、可操作性更强,这是否是对5月1日实施政策的打“补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明确了全装修的实施范围,以及从土地招拍挂、建设审批、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管到交付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

  《实施意见》具有前瞻性和宏观性,具体落地需要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市住建委作为住宅全装修管理部门之一,于2017年制定了《宁波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近期又针对新问题、新形势,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为何将全市纳入全装修监管范围?

  问题三:在5月1日的政策,划定了全装修实施范围,同时指出“对新建住宅、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突出的是“鼓励”。而6月10日实施的政策,将全市都纳入了全装修监管范围。

  这样转变目的是什么?跟其他城市的全装修政策相比,宁波的力度如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推行住宅全装修有利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在实施区域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地上的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施区域以外,开发商可根据开发计划,自行决定全装修交付抑或毛坯交付。

  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对开发商按毛坯住宅报批报建、组织验收,但事实上以全装修住宅集中交付,规避监管的行为予以限制和打击,是为了规范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行为,提升住宅交付质量、品质和售后维保力度,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我市对规范全装修相关举措的创新力度,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样板房设置依据来自哪里?

  问题四:6月10日实施的新政中提出“交付样板房应设置在可售住宅房源内。同一项目中,户型、装修档次和装修风格相同的房源,其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在该房源预售前,应制作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房。”这里的套数排序“前3位”和“占比20%”,依据来自哪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设置在可售房源内的交付样板房更加客观、真实地展示了交付标准和状态,利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买卖双方对交付质量、品质的认定纠纷。但交付样板房制作比例和数量,现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并未予明确,只规定了“主要套型”。

  我们通过对当前房产开发设计方案套型设置的调研,并征询各区县(市)主管部门意见,考虑交付样板房制度的覆盖面和可操作性,认为“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双控标准,较为科学、合理。

  对未制作交付样板的非标准户型,我们也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确认与标准样板房的差异之处,约定交付时发生歧义的处理办法。

  准业主监督相关举措如何制定的?

  问题五:在准业主监督上,6月10日实施的新政策,有“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准业主监督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过程应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工地开放日邀请购房者代表不少于各阶段已预售户数的5%”、“采取购房者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形式的,建设单位应在购房者中公开遴选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知识,品行端正、办事公正和健康状况良好的人员,且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应在组织首次主体结构验收前组建完成。”

  这些规定详细回答了5月1日的政策中市民的疑虑。这样的规定,政策制定时是怎样考虑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主要目的是搭建买卖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房产销售和施工过程的透明度,也是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抓手。

  当然,准业主监督机制不能代替当前国家住宅质量管理模式,也不是把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转嫁”于购房者。

  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较多,实施准业主监督机制需要建设相关主体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合理调整施工组织计划。

  近年来,市住建委会同部分区县(市)主管部门引导若干房产项目,对施工过程和交付前,业主参与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实践,综合考虑该项举措的实施效果、可操作性,结合相关实践经验,提出了以上量化规定。

  新政中的抽检力度是否严厉?

  问题六:在装修后室内环境监测方面,6月10日实施的政策又是5月1日实施政策的“升级版”,如“每种户型(包括不同装修档次和风格)应分别抽取不少于5套对所有房间实施检测,其余住宅每户检测点数不少于2个,且应包含卧室或起居室等主要房间”。这些数据,有何依据?这样的抽检力度算大吗?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对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的方式和限量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实施抽样检测,即检验批抽样样本合格,代表该检验批为合格,也是一般产品质量检验的通行做法。省相关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住宅交付前应实施分户检测,但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

  为了使省相关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又符合《规范》的相关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对室内环境检测的实施提出了最低取样数量标准。

  据测算,按此标准抽检的数量,达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的5倍以上。

  这份文件能否管住全装修问题?

  问题七:实际监管中,全装修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这份文件,能否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宁波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应该说,我市住宅全装修政策落地、制度建设、整体质量水平处于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住宅全装修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环节多、范围广,在政策推行初期,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我国其他城市也缺乏可借鉴的成熟经验。

  市住建委开展专项研究,针对既有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原则性规定、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环节和舆情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实现全覆盖监管、提供实体化样板、创新准业主监督、探索第三方介入、强化高压性惩治等13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力求覆盖当前全装修监管盲区,补齐监管短板,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大与城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力度,把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的方向,积极应对房产市场和住宅全装修的新问题、新形势。

原标题:全装修监管政策升级,能否管住装修乱象?“全装修”新政七答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监管政策升级能否管住装修乱象?宁波"全装修"新政七答

稿源: 宁波市住建委 2018-06-20 18:30:58

  今年6月10日起,宁波住宅全装修监管升级,将全市纳入全装修监管范围,通过全过程联动限制开发商规避行为。

  而就在今年5月1日,我市刚刚实施《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何时隔1个多月,就推出全装修升级政策?关于全装修室内环境抽检力度,是否严厉?通过这份政策文件,能否管住可能发生的全装修乱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应相关媒体要求,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

  为何时隔1月余,又出监管新政?

  问题一:5月1日我市实施新建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意见,为何时隔1个多月,出台全装修升级政策?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当前,部分房产项目通过毛坯报建,强制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合同,实施全装修交付,规避全装修工程监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社会舆情反响较为强烈。

  市住建委从保障民生出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对以上现象予以限制和打击,要求今年6月10日起,全大市范围内凡是尚未申领首批房源预售许可证的此类项目,其全装修工程一律纳入监管。

  此外,该《通知》还就省、市既有相关管理办法部分措施和手段不够细化、明确的内容予以量化或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地、能见效,以进一步夯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

  6月10日新政是否是此前政策的补丁?

  问题二:相比起5月1日实施的全装修新政,6月10日出台的新政规定得更细、可操作性更强,这是否是对5月1日实施政策的打“补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明确了全装修的实施范围,以及从土地招拍挂、建设审批、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管到交付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

  《实施意见》具有前瞻性和宏观性,具体落地需要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市住建委作为住宅全装修管理部门之一,于2017年制定了《宁波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近期又针对新问题、新形势,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为何将全市纳入全装修监管范围?

  问题三:在5月1日的政策,划定了全装修实施范围,同时指出“对新建住宅、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突出的是“鼓励”。而6月10日实施的政策,将全市都纳入了全装修监管范围。

  这样转变目的是什么?跟其他城市的全装修政策相比,宁波的力度如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推行住宅全装修有利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在实施区域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地上的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施区域以外,开发商可根据开发计划,自行决定全装修交付抑或毛坯交付。

  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对开发商按毛坯住宅报批报建、组织验收,但事实上以全装修住宅集中交付,规避监管的行为予以限制和打击,是为了规范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行为,提升住宅交付质量、品质和售后维保力度,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我市对规范全装修相关举措的创新力度,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样板房设置依据来自哪里?

  问题四:6月10日实施的新政中提出“交付样板房应设置在可售住宅房源内。同一项目中,户型、装修档次和装修风格相同的房源,其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在该房源预售前,应制作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房。”这里的套数排序“前3位”和“占比20%”,依据来自哪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设置在可售房源内的交付样板房更加客观、真实地展示了交付标准和状态,利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买卖双方对交付质量、品质的认定纠纷。但交付样板房制作比例和数量,现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并未予明确,只规定了“主要套型”。

  我们通过对当前房产开发设计方案套型设置的调研,并征询各区县(市)主管部门意见,考虑交付样板房制度的覆盖面和可操作性,认为“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双控标准,较为科学、合理。

  对未制作交付样板的非标准户型,我们也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确认与标准样板房的差异之处,约定交付时发生歧义的处理办法。

  准业主监督相关举措如何制定的?

  问题五:在准业主监督上,6月10日实施的新政策,有“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准业主监督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过程应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工地开放日邀请购房者代表不少于各阶段已预售户数的5%”、“采取购房者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形式的,建设单位应在购房者中公开遴选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知识,品行端正、办事公正和健康状况良好的人员,且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应在组织首次主体结构验收前组建完成。”

  这些规定详细回答了5月1日的政策中市民的疑虑。这样的规定,政策制定时是怎样考虑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主要目的是搭建买卖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房产销售和施工过程的透明度,也是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抓手。

  当然,准业主监督机制不能代替当前国家住宅质量管理模式,也不是把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转嫁”于购房者。

  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较多,实施准业主监督机制需要建设相关主体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合理调整施工组织计划。

  近年来,市住建委会同部分区县(市)主管部门引导若干房产项目,对施工过程和交付前,业主参与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实践,综合考虑该项举措的实施效果、可操作性,结合相关实践经验,提出了以上量化规定。

  新政中的抽检力度是否严厉?

  问题六:在装修后室内环境监测方面,6月10日实施的政策又是5月1日实施政策的“升级版”,如“每种户型(包括不同装修档次和风格)应分别抽取不少于5套对所有房间实施检测,其余住宅每户检测点数不少于2个,且应包含卧室或起居室等主要房间”。这些数据,有何依据?这样的抽检力度算大吗?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对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的方式和限量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实施抽样检测,即检验批抽样样本合格,代表该检验批为合格,也是一般产品质量检验的通行做法。省相关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住宅交付前应实施分户检测,但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

  为了使省相关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又符合《规范》的相关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对室内环境检测的实施提出了最低取样数量标准。

  据测算,按此标准抽检的数量,达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的5倍以上。

  这份文件能否管住全装修问题?

  问题七:实际监管中,全装修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这份文件,能否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宁波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应该说,我市住宅全装修政策落地、制度建设、整体质量水平处于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住宅全装修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环节多、范围广,在政策推行初期,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我国其他城市也缺乏可借鉴的成熟经验。

  市住建委开展专项研究,针对既有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原则性规定、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环节和舆情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实现全覆盖监管、提供实体化样板、创新准业主监督、探索第三方介入、强化高压性惩治等13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力求覆盖当前全装修监管盲区,补齐监管短板,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大与城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力度,把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的方向,积极应对房产市场和住宅全装修的新问题、新形势。

原标题:全装修监管政策升级,能否管住装修乱象?“全装修”新政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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