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王梦莎 严海)织纹螺有致命毒素,国家明令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但仍有饭店、商贩铤而走险,偷偷出售此类“毒螺”。今天上午,象山石浦市场监管分局向记者通报了一起违法销售织纹螺案。
近日,石浦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一家排挡门口散落着几颗已被食用的螺壳,外形、大小与织纹螺十分相似。执法人员立即进店检查,果然在点餐区下方的白色泡沫箱中发现了0.8公斤织纹螺,而点菜台上有5张点菜单有销售“相思螺”的记录。
“‘相思螺’就是‘织纹螺’,前两天有人上门推销,店里就买了些。”经营者杨某表示,“我这家店是新开的,之前没从事过餐饮行业,不知道这螺有这么大毒性,因此疏忽大意了。”
据统计,截至被查获时该排档共销售5份“相思螺”,营业额175元。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剩余织纹螺,并向杨某宣教了此螺的危害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织纹螺俗称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小黄螺、甲锥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织纹螺本身无毒素,但由于其摄食有毒藻类,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且该毒素遇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据悉,食用织纹螺后可引发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无力、肌肉麻痹等症状,严重的可致人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5分钟至4小时不等。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侥幸没事不代表可以食用织纹螺,大家务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莫贪嘴尝鲜,以身涉险。如在误食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赴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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