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载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向老小区环境“脏乱差”开刀 宁波住建委启动专项整治
稿源: 宁波市住建委   2018-07-04 19:41:44 报料热线:81850000

  近期,中国宁波网、甬派等多家媒体公开曝光了宁波市城市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围城”、小区乱停车以及房屋外墙脱落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立即行动,着力解决上述民生关注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市住建委决定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重点解决现阶段老旧住宅小区环境“脏乱差”、房屋安全和防汛防台隐患等问题,着力构建舒适、安全的老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市民的宜居幸福指数。

  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整治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检查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不高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垃圾乱堆放,特别是装修垃圾乱堆放,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将垃圾(包括装修垃圾)堆放在临时堆放点,而长时间未清理的;二是僵尸车长期停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问题;三是房屋外墙面砖脱落、起壳、破损问题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状况;四是防汛防台准备情况。

  立即启动检查,坚持边查边改

  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边查边改”的原则,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应立即启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工作要求做到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内容具体、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讲究实效。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予以整改,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信息。

  加强督查问效,推动即时整改

  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从提高城市环境、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检查计划,落实人员做好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并且建立后续的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本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市住建委将专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此外,市住建委物管中心和市物业协会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物管中心:89180603;

  市物业管理协会:87298400;

  海曙区物业管理纠纷联调中心:87343321;

  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7356284;

  鄞州区物业管理中心:87419028。

原标题:市住建委将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向老小区环境“脏乱差”开刀 宁波住建委启动专项整治

稿源: 宁波市住建委 2018-07-04 19:41:44

  近期,中国宁波网、甬派等多家媒体公开曝光了宁波市城市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围城”、小区乱停车以及房屋外墙脱落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立即行动,着力解决上述民生关注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市住建委决定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重点解决现阶段老旧住宅小区环境“脏乱差”、房屋安全和防汛防台隐患等问题,着力构建舒适、安全的老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市民的宜居幸福指数。

  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整治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检查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不高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垃圾乱堆放,特别是装修垃圾乱堆放,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将垃圾(包括装修垃圾)堆放在临时堆放点,而长时间未清理的;二是僵尸车长期停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问题;三是房屋外墙面砖脱落、起壳、破损问题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状况;四是防汛防台准备情况。

  立即启动检查,坚持边查边改

  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边查边改”的原则,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应立即启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工作要求做到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内容具体、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讲究实效。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予以整改,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信息。

  加强督查问效,推动即时整改

  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从提高城市环境、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检查计划,落实人员做好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并且建立后续的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本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市住建委将专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此外,市住建委物管中心和市物业协会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物管中心:89180603;

  市物业管理协会:87298400;

  海曙区物业管理纠纷联调中心:87343321;

  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7356284;

  鄞州区物业管理中心:87419028。

原标题:市住建委将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检查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