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了5人,被交警处罚800元扣24分之后,竟然不吸取教训,偷偷叫来无证驾驶的老乡接走他们一行人,结果等待他们的除了同样被罚款被扣分之外,还要面临补考学科一以及学科三的考试。
前天下午3点半,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在高速北岗路口执勤时,远远看到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正沿着快车道行驶,上面还坐着几个大人和孩子。
被民警拦下之后,经查问,该电动车驾驶员为安徽在姚打工的崔某,车上坐的5个人是其家人和老乡,还有一名幼儿。虽然崔某持有G照(拖拉机类驾驶证),但他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并没有领取牌照。
根据规定,车辆在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最终,崔某因驾驶无牌车辆、准驾不符、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被民警一次性扣分24分并罚款800元。
之后,交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崔某的车辆。
由于电动车被扣,崔某一行沿着人行道走了500多米之后,热得大汗淋漓。刚被处罚过的崔某灵机一动,竟然拿起电话找到了老乡丁某,让他开着电动三轮车来接。
就在丁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赶来,将崔某等6人带上车往前行驶到下一个路口时,被正在巡逻的交警查获。经查,丁某虽然持有C1驾照,但因驾驶无牌车辆、准驾不符、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同样也被一次性扣分24分并罚款800元,电动车也被交警暂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24分以上的,车管所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当崔某和丁某听说还要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三(道路考试)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车辆时,这才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孔玲 通讯员宓水旺
原标题:扣48分罚款1600元!下午3点半,男子违法载人被警察拦下,几分钟后他做了一个“机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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