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胡黛虹 胡潇迪)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的很多,但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就比较少见了。记者今天从象山警方处获悉,该县两名男子无证驾船去海钓,结果换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近日凌晨1点多,爵溪边防派出所和象山海事部门组成的执法小组在爵溪公屿码头巡逻时,发现一艘小船缓缓回港。经登船检查,该船舶为钢制泡沫船,没有取得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有效船舶证书,驾驶员盛某也没有船舶驾驶证,船上还发现了海钓工具。盛某随即被带回派出所调查。
无独有偶,当天凌晨4点,执法小组在爵溪南塘码头又发现了一艘用于海钓的“三无船舶”,涉案当事人陈某被传唤接受调查。
经询问,盛某是一名海钓爱好者,于今年5月购买了一条小船用于海钓,被查获之前已多次无证驾船出海;而陈某则是自造的泡沫船,他闲平日上班无聊,便想着海钓解解闷,谁知被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船舶、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强制措施。而根据宁波市海上执法相关规定,驾驶三无船舶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最终,盛某、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海海钓要符合相关海上法律规定,无证船舶船况差,无证驾驶的船员又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出海危险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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