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下应街道、开宝马车的时尚辣妈张某最近迷上了逛超市,她在近一个月里几乎每天光顾家门口一家超市,而且每次付款都选择自助扫码结账。最近,超市经营者终于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原来张某每次都买一堆商品,在扫码付款时专挑一些便宜的付,而一些贵的商品则直接装进了购物袋。张某通过这种方式,竟然一个月成功行窃20多次,让人大跌眼镜。
8月6日,下应某购物超市负责人报警称,超市总部在对分店收银系统销售核查时,发现频繁出现数据异常,即超市实际入账金额与售出商品价格不符。
他们查看了大量超市监控,发现有一名女性顾客非常可疑。这位顾客近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光顾,每次都买一大堆瓜果、蔬菜、生鲜等。超市为了方便结账,设了自助结账机。客户将选购的商品扫码后便可以直接点击结账。这位女士每次都选择自助扫码结账,而问题正是出在扫码上。超市监控清楚地记录了她所有的操作过程。有段监控显示,7月30日中午11点零6分,一位顶着爆炸头、穿着短裤的时尚女子抱着一堆商品来到自助扫码机前,她非常熟练地将商品放在右手边的台子上,然后将一个空袋子挂在左手边,接着便对商品进行扫码。她在扫码的时候很有讲究,刻意挑选一些便宜的商品如包心菜、金针菇等,大大方方地扫码入袋。而一些稍微贵一点商品,她就拿着在扫码机器上晃一下做做样子,甚至暂时放在一边,最后直接装进袋子。
在锁定嫌疑人的行为特征与其动向后,下应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将其带回所调查。经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今年三十多岁,家庭条件非常不错,出入都是宝马车代步。张某称,自己偶然间发现了自助扫码付款的漏洞,于是起了偷盗之心。而且自己一时行窃成功后,竟然上了瘾,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用这种方式在超市成功行窃20多次,涉案金额2000多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多次盗窃,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超市自助结账机虽然无人看防,却有法律的保护。盗窃超市商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盗窃超市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构成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宁波晚报记者殷欣欣通讯员林宁)
原标题:开宝马车的时尚辣妈为何沉迷于超市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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