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董小芳)今天下午,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宁波”发布通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何庆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2018年5月,经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指定管辖,中共海曙区纪委、海曙区监委对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何庆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庆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消费卡、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索要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接受有偿陪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并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何庆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员会、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决定给予何庆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海曙区监委将何庆堂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何庆堂在本人忏悔书中反思,根本原因是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法律法规学习不上心,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在行动中,导致理想信念滑坡,政策法规意识淡薄,得失观错位。居功自傲,“贪”字作怪,交友不慎,八小时外放任自流,把应该履行的职责当成了索要财物的资本。今后会认真吸取错误教训,好好改造,诚实做人,重新站起,争取早日走回社会,做一个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何庆堂简历:
何庆堂,男,汉族,浙江兰溪人,1963年12月出生,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5.07-1987.03南京军区守备23团檀头守备营排长;
1987.03-1992.07南京军区第一通讯总站五营十七连技术员,宁波站副站长,宁波站站长;
1992.07-1994.03宁波军分区军务装备科正连职参谋;
1994.03-2002.05宁波市财政贸易办公室储运保卫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2.05-2015.07宁波市贸易局营销管理处主任科员,消费服务处主任科员,消费服务处副调研员,市场运行和消费服务促进处副调研员,市场运行和消费服务促进处副处长;
2015.07-2018.05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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