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8月15日发布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供电部门正在组织清算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请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临时接电费),于2018年8月20日前持原缴费凭证(收据)原件及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
原标题:你缴过临时接电费吗?供电部门现在要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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