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载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参加"夕阳红"旅行团谨防陷阱 宁波发布三大案例
稿源: 现代金报   2018-10-14 07:05:00 报料热线:81850000

  “银发族”作为旅游市场重要人群,被认为极具市场潜力。然而,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往往让老年人“乘兴出游、败兴而归”。

  参加“夕阳红”旅行团需谨防花式陷阱!重阳节来临之际,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三大老年旅游投诉案例,并对老年人出游做了相关提醒。

  参加保健品公司组织的旅游团

  没逛啥景点光买保健品了

  2018年春节过后,天气渐渐转暖,家住海曙区的张阿姨老两口计划去厦门旅游。恰巧小区楼下的某保健品公司正在组织该地老年养生游,而且价格特别便宜。

  “每人只要交300元,就可以去厦门旅游两天。销售人员嘴很甜,告诉我很多人都报名了,他们也不是第一次组织,目的不为赚钱只为答谢。我看了他们的行程,挺丰富多彩的。”于是,张阿姨和老伴没多犹豫就报名参加了。

  结果行程中安排的都是自费、购物等项目,更让张阿姨郁闷的是,景点没去两个,带队的工作人员将他们带到了一家宾馆的会议室,会议室不仅放有体检仪器,还摆放了好多保健品,紧接着主持人出场,开始大讲特讲他们保健品的功效及现在购买的优惠政策。讲座结束后,工作人员对老人们“软磨硬泡”起来。

  这一趟行程下来,把一车的老年人都搞得精疲力尽,大家每个人多多少少被“逼”着买了没名气的保健品回来。张阿姨老两口大呼上当,于是向旅游部门投诉。经查,某保健品公司根本就不具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在出游时,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在选择旅行社时,可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的资质;

  第三,应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

  第四,支付旅游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并妥善保存。旅途中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998元的“港澳六日游”

  大部分行程是在逛购物店

  “免费”是陷阱,低价有圈套。在小区里,经常能看到“低团费”、“零团费”的旅游小广告。然而,老年人一旦参加了这样的旅游团,往往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今年“五一”节前夕,市民李阿姨在小区里看到宁波某旅行社去香港、澳门旅游的广告:“港澳六日游”才998元,真是太划算了!

  从未出过远门的李阿姨决定和老伴一起“潇洒走一回”。于是他们就报名参了团。

  “行程的第一站到深圳,导游说按照‘惯例’每人要给地接导游200元小费,大家觉得给了小费服务可能会好些,所以就都给了。接下来的行程大部分是在逛购物店,导游一遍遍游说大家买东西,不买就恶语相向。在珠海的一家珠宝店,商家称家有喜事,以老板生了一对龙凤胎为由让利促销,标价18000元的玉镯只卖2000元。”行程结束,李阿姨景点是基本没看,珠宝、手表倒是买了不少,回来一鉴定,都是品质低劣的仿品。

  同行的老人说,这趟旅游,他们每天的行程都匆匆忙忙,平均每个购物店都待了两三个小时,除了吃饭的时间一直被关在里面,如果没人购物,导游根本不让离开,“真的不应该贪小便宜的,大家都不开心,觉得被骗了!”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产品的价格要有合理的心理预估,谨慎参加低价团;

  第二,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旅游补充协议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等,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

  第三,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不要贪小失大;

  第四,旅游者应警惕以“冒充富豪”、“店庆促销”、“攀老乡”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老人旅途中在酒店摔伤

  自己承担70%的责任

  市民梁老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金华磐安游。导游多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且对老年人的安全问题做过多次强调。

  行程第二天,梁老先生在酒店用餐后不慎摔伤,被诊断为右侧髋骨部位粉碎性骨折。伤愈后,经过司法鉴定,梁老先生的受伤部位构成十级伤残。

  出院后,梁老先生将旅行社和酒店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梁先生承担70%的责任,旅行社承担30%的责任,酒店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老年人出游前首先须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清晰的了解,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最好不要出游,更不能对旅行社隐瞒病史。出游的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带齐药物,并事先告知领队和团友,以防不测;

  第二,行程中要注意财物的安全,更要注意人身安全。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旅游项目,并要全面了解参加项目的注意及禁忌事项。从健康角度出发,千万不可“逞强”或强迫自己出行;

  第三,建议游客,特别是老年游客在行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需就医的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

  选旅行社还得注意

  出游要认清资质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报名手续要到位

  在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如需安排购物,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由双方签订旅游购物补充协议。

  通讯员张海英

  记者叶佳

原标题:参加“夕阳红”旅行团,谨防花式陷阱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参加"夕阳红"旅行团谨防陷阱 宁波发布三大案例

稿源: 现代金报 2018-10-14 07:05:00

  “银发族”作为旅游市场重要人群,被认为极具市场潜力。然而,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往往让老年人“乘兴出游、败兴而归”。

  参加“夕阳红”旅行团需谨防花式陷阱!重阳节来临之际,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三大老年旅游投诉案例,并对老年人出游做了相关提醒。

  参加保健品公司组织的旅游团

  没逛啥景点光买保健品了

  2018年春节过后,天气渐渐转暖,家住海曙区的张阿姨老两口计划去厦门旅游。恰巧小区楼下的某保健品公司正在组织该地老年养生游,而且价格特别便宜。

  “每人只要交300元,就可以去厦门旅游两天。销售人员嘴很甜,告诉我很多人都报名了,他们也不是第一次组织,目的不为赚钱只为答谢。我看了他们的行程,挺丰富多彩的。”于是,张阿姨和老伴没多犹豫就报名参加了。

  结果行程中安排的都是自费、购物等项目,更让张阿姨郁闷的是,景点没去两个,带队的工作人员将他们带到了一家宾馆的会议室,会议室不仅放有体检仪器,还摆放了好多保健品,紧接着主持人出场,开始大讲特讲他们保健品的功效及现在购买的优惠政策。讲座结束后,工作人员对老人们“软磨硬泡”起来。

  这一趟行程下来,把一车的老年人都搞得精疲力尽,大家每个人多多少少被“逼”着买了没名气的保健品回来。张阿姨老两口大呼上当,于是向旅游部门投诉。经查,某保健品公司根本就不具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在出游时,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在选择旅行社时,可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的资质;

  第三,应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

  第四,支付旅游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并妥善保存。旅途中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998元的“港澳六日游”

  大部分行程是在逛购物店

  “免费”是陷阱,低价有圈套。在小区里,经常能看到“低团费”、“零团费”的旅游小广告。然而,老年人一旦参加了这样的旅游团,往往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今年“五一”节前夕,市民李阿姨在小区里看到宁波某旅行社去香港、澳门旅游的广告:“港澳六日游”才998元,真是太划算了!

  从未出过远门的李阿姨决定和老伴一起“潇洒走一回”。于是他们就报名参了团。

  “行程的第一站到深圳,导游说按照‘惯例’每人要给地接导游200元小费,大家觉得给了小费服务可能会好些,所以就都给了。接下来的行程大部分是在逛购物店,导游一遍遍游说大家买东西,不买就恶语相向。在珠海的一家珠宝店,商家称家有喜事,以老板生了一对龙凤胎为由让利促销,标价18000元的玉镯只卖2000元。”行程结束,李阿姨景点是基本没看,珠宝、手表倒是买了不少,回来一鉴定,都是品质低劣的仿品。

  同行的老人说,这趟旅游,他们每天的行程都匆匆忙忙,平均每个购物店都待了两三个小时,除了吃饭的时间一直被关在里面,如果没人购物,导游根本不让离开,“真的不应该贪小便宜的,大家都不开心,觉得被骗了!”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产品的价格要有合理的心理预估,谨慎参加低价团;

  第二,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旅游补充协议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等,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

  第三,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不要贪小失大;

  第四,旅游者应警惕以“冒充富豪”、“店庆促销”、“攀老乡”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老人旅途中在酒店摔伤

  自己承担70%的责任

  市民梁老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金华磐安游。导游多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且对老年人的安全问题做过多次强调。

  行程第二天,梁老先生在酒店用餐后不慎摔伤,被诊断为右侧髋骨部位粉碎性骨折。伤愈后,经过司法鉴定,梁老先生的受伤部位构成十级伤残。

  出院后,梁老先生将旅行社和酒店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梁先生承担70%的责任,旅行社承担30%的责任,酒店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提醒老年游客:

  第一,老年人出游前首先须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清晰的了解,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最好不要出游,更不能对旅行社隐瞒病史。出游的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带齐药物,并事先告知领队和团友,以防不测;

  第二,行程中要注意财物的安全,更要注意人身安全。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旅游项目,并要全面了解参加项目的注意及禁忌事项。从健康角度出发,千万不可“逞强”或强迫自己出行;

  第三,建议游客,特别是老年游客在行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需就医的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

  选旅行社还得注意

  出游要认清资质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报名手续要到位

  在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如需安排购物,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由双方签订旅游购物补充协议。

  通讯员张海英

  记者叶佳

原标题:参加“夕阳红”旅行团,谨防花式陷阱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