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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印迹 | 宁海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稿源: 宁波日报   2018-11-23 07:08:16报料热线:81850000

  【事件】

  起源于宁海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写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

  走在宁海的乡镇,几乎每个村能看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标语和漫画。说起这一治村“法宝”,村民大多头头是道,神采飞扬。

  2014年,宁海在全国推出第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今年2月,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样本,宁海首创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宁海经验”走出浙江,向全国推广,当地干群无不欢欣鼓舞。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间,宁波在先行先试中上下求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等一项项散发泥土芬芳、凝聚智慧结晶、焕发勃勃生机的治村之道“破土而出”,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6条”,把权力关进“笼子”

  村干部的权力是最基层的公权力。基层公权力看似微小,却跟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宁海也曾面临村级治理困境。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宁海县村干部纪检信访为806件,约占总数的八成;全县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履职的经济类案件涉及村干部的102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村干部“苍蝇式”腐败成乡村治理难题。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怎么防范?2014年3月,宁海着眼于农村小微权力的规范使用,开始探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并颁布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这份清单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款分配、村级印章使用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这36条是全县组织4个试点乡镇的1000多名村民代表,开了100多次会议才确定下来的。”作为这项制度的设计者之一,宁海县委副书记李贵军对此深有感触。

  在清单的基础上,宁海对所涉及的每一权力事项都构建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权力规范体系,并绘制了45张权力行使流程图,让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7年,宁海县纪委还推出村干部“五险一金”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和开展农村巡察等“36条”配套载体,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对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进行巡察,杜绝基层小微权力腐败。

  宁海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引起中央、省、市高度关注,2015年,被写入省委、宁波市委全会决定。同年,中组部印发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文件,其中宁海“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单列成为第15条,成为宁波市唯一入选该文件的经验做法。

  乡村智慧,照亮前行之路

  农村稳,则天下安。

  随着法治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全市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推出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涌现出不少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宁波做法”,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09年4月,象山西周镇杰上村为解决因水库引水工程造成的赔偿款分配难题,尝试开展“村民说事”,顺利解决了难题。次年,象山在系统总结西周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村民说事”,相继形成“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等经验做法,走出了一条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治村理事新路子。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广村民说事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村民说事在基层党建、基层协商民主、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上的重要作用。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余姚市整合党务、“三资”、便民服务、权力清单等内容,推行以电脑、电视、手机和触摸屏“四屏联动”为公开模式的阳光村务平台,引导社会广泛监督基层公权力。2014年全面推行以来,全市涉农“三资”类信访件数量大幅下降。

  镇海区制订了《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运行基本规则》,明确了“村级组织底线规则40条”,为村干部用权划底线、拉红线。鄞州区编印出台《村干部规范化读本》,用152个生动事例和53幅流程图明确了村干部依法依规工作的规范要求。

  2015年,奉化推动350多个村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创立270个“微组织”监督执约,推行“民约村治”,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矛盾纠纷大幅下降。目前,全市已有2465个村制订修订了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村规民约,使“规范做人、规矩办事”日益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每一项举措背后,是法治思维的一次转化和升华,照亮乡村治理前行之路。

  乡村善治,“甬”立潮头

  规范“小微权力”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文件要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一号文件”为我市农村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把它列入全市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

  根据新时代乡村实际,我市在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基础上重新全面梳理村级事务事项,编制全市新版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程,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全面公开。各区县(市)清单可以保留原有特色和优势,并根据市级清单精神作相应修改。镇、村两级可按实际情况,设置特色清单,形成“一镇一单”“一村一单”。

  9月上旬,市委办公厅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深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目前,10个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进一步梳理农村基层权力类型、标准、范围等要素,修订升级了原有清单。

  各地还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民说事”制度相融合,切实发挥制度“1+1>2”的效果,加快形成村民民主参与、村干部干事担当、权力规范运行的乡村善治体系。今年4月,宁海顺应互联网时代基层治理新情况、新特点,启动推行“村民e点通”,打破“村民说事”的时间、地域和人情瓶颈,使之成为群众监督的新阵地。慈溪市深化开展“圆桌夜谈”活动,鄞州区创新推行“轮值村官”制度。

  市委副秘书长胡杰表示,我市将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村级突发事件应对的决策实施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群众公认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数量明显减少,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记者孙吉晶

编辑: 陈捷

40年印迹 | 宁海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稿源: 宁波日报 2018-11-23 07:08:16

  【事件】

  起源于宁海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写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

  走在宁海的乡镇,几乎每个村能看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标语和漫画。说起这一治村“法宝”,村民大多头头是道,神采飞扬。

  2014年,宁海在全国推出第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今年2月,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样本,宁海首创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宁海经验”走出浙江,向全国推广,当地干群无不欢欣鼓舞。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间,宁波在先行先试中上下求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等一项项散发泥土芬芳、凝聚智慧结晶、焕发勃勃生机的治村之道“破土而出”,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6条”,把权力关进“笼子”

  村干部的权力是最基层的公权力。基层公权力看似微小,却跟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宁海也曾面临村级治理困境。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宁海县村干部纪检信访为806件,约占总数的八成;全县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履职的经济类案件涉及村干部的102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村干部“苍蝇式”腐败成乡村治理难题。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怎么防范?2014年3月,宁海着眼于农村小微权力的规范使用,开始探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并颁布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这份清单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款分配、村级印章使用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这36条是全县组织4个试点乡镇的1000多名村民代表,开了100多次会议才确定下来的。”作为这项制度的设计者之一,宁海县委副书记李贵军对此深有感触。

  在清单的基础上,宁海对所涉及的每一权力事项都构建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权力规范体系,并绘制了45张权力行使流程图,让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7年,宁海县纪委还推出村干部“五险一金”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和开展农村巡察等“36条”配套载体,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对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进行巡察,杜绝基层小微权力腐败。

  宁海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引起中央、省、市高度关注,2015年,被写入省委、宁波市委全会决定。同年,中组部印发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文件,其中宁海“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单列成为第15条,成为宁波市唯一入选该文件的经验做法。

  乡村智慧,照亮前行之路

  农村稳,则天下安。

  随着法治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全市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推出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涌现出不少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宁波做法”,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09年4月,象山西周镇杰上村为解决因水库引水工程造成的赔偿款分配难题,尝试开展“村民说事”,顺利解决了难题。次年,象山在系统总结西周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村民说事”,相继形成“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等经验做法,走出了一条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治村理事新路子。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广村民说事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村民说事在基层党建、基层协商民主、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上的重要作用。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余姚市整合党务、“三资”、便民服务、权力清单等内容,推行以电脑、电视、手机和触摸屏“四屏联动”为公开模式的阳光村务平台,引导社会广泛监督基层公权力。2014年全面推行以来,全市涉农“三资”类信访件数量大幅下降。

  镇海区制订了《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运行基本规则》,明确了“村级组织底线规则40条”,为村干部用权划底线、拉红线。鄞州区编印出台《村干部规范化读本》,用152个生动事例和53幅流程图明确了村干部依法依规工作的规范要求。

  2015年,奉化推动350多个村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创立270个“微组织”监督执约,推行“民约村治”,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矛盾纠纷大幅下降。目前,全市已有2465个村制订修订了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村规民约,使“规范做人、规矩办事”日益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每一项举措背后,是法治思维的一次转化和升华,照亮乡村治理前行之路。

  乡村善治,“甬”立潮头

  规范“小微权力”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文件要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一号文件”为我市农村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把它列入全市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

  根据新时代乡村实际,我市在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基础上重新全面梳理村级事务事项,编制全市新版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程,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全面公开。各区县(市)清单可以保留原有特色和优势,并根据市级清单精神作相应修改。镇、村两级可按实际情况,设置特色清单,形成“一镇一单”“一村一单”。

  9月上旬,市委办公厅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深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目前,10个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进一步梳理农村基层权力类型、标准、范围等要素,修订升级了原有清单。

  各地还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民说事”制度相融合,切实发挥制度“1+1>2”的效果,加快形成村民民主参与、村干部干事担当、权力规范运行的乡村善治体系。今年4月,宁海顺应互联网时代基层治理新情况、新特点,启动推行“村民e点通”,打破“村民说事”的时间、地域和人情瓶颈,使之成为群众监督的新阵地。慈溪市深化开展“圆桌夜谈”活动,鄞州区创新推行“轮值村官”制度。

  市委副秘书长胡杰表示,我市将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村级突发事件应对的决策实施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群众公认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数量明显减少,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记者孙吉晶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