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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印记 | 宁波司法领域的大胆尝试 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1-24 08:47:30报料热线:81850000

  〖事件〗

  2018年1月2日,“宁波移动微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

  “宁波移动微法院”是集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庭审、执行等所有诉讼流程于一体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足不出户就能申请立案、参与诉讼,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

  2018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我市调研,再次点赞“宁波移动微法院”,称“要向全国法院推广”。

  司法领域的一次“大胆”尝试

  2017年11月2日,余姚法院的法官袁冠飞正准备进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

  案情不复杂:一辆余姚牌照的小轿车,在余姚境内与一辆山东牌照的货车发生碰撞。

  当事人有点多:仅被告一方,算上司机及其车辆登记的公司,再加上各自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5名。

  但调解当场,只有离得较近的两名被告到场。

  “赔偿项目有十多项,人不来,怎么沟通?”袁冠飞犯了难。突然,她想起了余姚法院刚开始试运行的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

  于是,她当场打电话给另外几名当事人,引导他们登录微法院。11时半,原告、被告在线达成调解协议。截至17时,几名当事人陆续在微法院平台完成签字,调解结束。

  这是移动微法院的第一次“实战”应用。

  “一场完整的诉讼,流程环节繁多、信息交互量大。对当事人而言,立案手续烦、联络法官难、获取信息慢等,是一直以来的痛点。”余姚法院副院长余国英介绍,随着微信的普及,为方便沟通,法官和当事人会互加微信,来完成简单的资料信息传递。“但这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效力等。我们就想,能不能开发一个专门用于工作的小程序?”

  2017年8月,余姚法院组建18人小组,研发正式开始。

  2017年10月8日,移动微法院在余姚法院上线试运行。

  2018年1月2日,移动微法院在我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正式更名为“宁波移动微法院”。

  “指尖诉讼”带来的全新体验

  “宁波移动微法院”让诉讼不拘泥于空间限制,为当事人免去旅途奔波。身在非洲安哥拉的被告刘先生在法官指引下,与原告进行了在线调解。

  它也让案件审理由线下的“同时同步”向移动端“错时异步”转变。一名居住在美国洛杉矶的被告,由于时差原因,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在美国时间第二天早上发表质证意见。

  它还实现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在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在线上完成送达、交换证据后,双方当事人选择在线下开庭进行技术特征比对。

  它甚至让当事人自助审理成为可能。有一起离婚案,法官归纳争执焦点后,引导双方发表意见。待法官归来,双方当事人已自主达成调解协议。

  它还可以让当事人“现场”见证执行。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以视频、照片、定位等形式向申请执行人“直播”,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方案。

  “从试运行开始,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一直是‘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宗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贤宏说。

  便利当事人,“宁波移动微法院”的诉讼服务平台可以实现在线立案、提交证据、开庭、调解、接收诉讼文书等,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据测算,“宁波移动微法院”平均为当事人节约旅途用时2小时至10小时,节约差旅成本近千元。

  便利法官,“宁波移动微法院”可让法官在移动终端随时随地进行办案,碎片化时间得以利用。同时,有效缓解了“送达难”痛点,起诉材料一键送达,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平台送达各种诉讼文书超过21万人次,节约送达费用400余万元。

  从“甬字号”升级到“国字号”

  “指尖诉讼”的便捷,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今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市两级法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全国联合项目组,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向全国各地法院推广。

  随即,“宁波移动微法院”不断完善,功能愈加齐全,操作也更为简单。值得一提的是,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诉讼需求,进一步规范“宁波移动微法院”的运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制定了微法院诉讼规程,涵盖全部诉讼环节,对移动电子诉讼进行规则重塑,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司法效力等,让“足不出户打官司”更加有据可依。

  今年8月14日,在“宁波移动微法院”基础上打造的面向全国法院推广的4.0版本,正式在我市两级法院上线运行。

  “它以宁波实践为蓝本,能够紧密结合当事人、法官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需求,始终贯穿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的原则,具有‘更强大、更安全、更便捷’的特点。”黄贤宏介绍,首先是功能更加全面,从立案到归档、从一审到二审各个流程全面贯通,实现大部分诉讼功能集成化,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开庭到执行6个审判流程和14个重要执行节点都可在“宁波移动微法院”上进行;其次是操作更加简单,大部分环节可一键操作,一步一引导,真正实现便捷的“指尖诉讼”;再次是节点可视化,使得整个办案过程阳光透明。

  “指尖诉讼”的便捷,赢得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据统计,目前平台已惠及用户超过20万人,当事人或代理人已在线申请立案35613件,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和在线撤诉16396件,在线参与证据交换、开庭及询问8829件次,跨省跨市开庭或调解案件3075件,跨国跨境调解或开庭12件。

  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莫诺·佩莱蒂曾说,“一种真正现代的司法裁判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必须是,司法能有效地为所有人接近,而不仅仅是在理论上对于所有人可以接近”。“宁波移动微法院”正是如此。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余宁

编辑: 陈晓怡

40年印记 | 宁波司法领域的大胆尝试 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1-24 08:47:30

  〖事件〗

  2018年1月2日,“宁波移动微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

  “宁波移动微法院”是集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庭审、执行等所有诉讼流程于一体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足不出户就能申请立案、参与诉讼,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

  2018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我市调研,再次点赞“宁波移动微法院”,称“要向全国法院推广”。

  司法领域的一次“大胆”尝试

  2017年11月2日,余姚法院的法官袁冠飞正准备进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

  案情不复杂:一辆余姚牌照的小轿车,在余姚境内与一辆山东牌照的货车发生碰撞。

  当事人有点多:仅被告一方,算上司机及其车辆登记的公司,再加上各自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5名。

  但调解当场,只有离得较近的两名被告到场。

  “赔偿项目有十多项,人不来,怎么沟通?”袁冠飞犯了难。突然,她想起了余姚法院刚开始试运行的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

  于是,她当场打电话给另外几名当事人,引导他们登录微法院。11时半,原告、被告在线达成调解协议。截至17时,几名当事人陆续在微法院平台完成签字,调解结束。

  这是移动微法院的第一次“实战”应用。

  “一场完整的诉讼,流程环节繁多、信息交互量大。对当事人而言,立案手续烦、联络法官难、获取信息慢等,是一直以来的痛点。”余姚法院副院长余国英介绍,随着微信的普及,为方便沟通,法官和当事人会互加微信,来完成简单的资料信息传递。“但这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效力等。我们就想,能不能开发一个专门用于工作的小程序?”

  2017年8月,余姚法院组建18人小组,研发正式开始。

  2017年10月8日,移动微法院在余姚法院上线试运行。

  2018年1月2日,移动微法院在我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正式更名为“宁波移动微法院”。

  “指尖诉讼”带来的全新体验

  “宁波移动微法院”让诉讼不拘泥于空间限制,为当事人免去旅途奔波。身在非洲安哥拉的被告刘先生在法官指引下,与原告进行了在线调解。

  它也让案件审理由线下的“同时同步”向移动端“错时异步”转变。一名居住在美国洛杉矶的被告,由于时差原因,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在美国时间第二天早上发表质证意见。

  它还实现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在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在线上完成送达、交换证据后,双方当事人选择在线下开庭进行技术特征比对。

  它甚至让当事人自助审理成为可能。有一起离婚案,法官归纳争执焦点后,引导双方发表意见。待法官归来,双方当事人已自主达成调解协议。

  它还可以让当事人“现场”见证执行。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以视频、照片、定位等形式向申请执行人“直播”,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方案。

  “从试运行开始,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一直是‘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宗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贤宏说。

  便利当事人,“宁波移动微法院”的诉讼服务平台可以实现在线立案、提交证据、开庭、调解、接收诉讼文书等,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据测算,“宁波移动微法院”平均为当事人节约旅途用时2小时至10小时,节约差旅成本近千元。

  便利法官,“宁波移动微法院”可让法官在移动终端随时随地进行办案,碎片化时间得以利用。同时,有效缓解了“送达难”痛点,起诉材料一键送达,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平台送达各种诉讼文书超过21万人次,节约送达费用400余万元。

  从“甬字号”升级到“国字号”

  “指尖诉讼”的便捷,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今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市两级法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全国联合项目组,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向全国各地法院推广。

  随即,“宁波移动微法院”不断完善,功能愈加齐全,操作也更为简单。值得一提的是,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诉讼需求,进一步规范“宁波移动微法院”的运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制定了微法院诉讼规程,涵盖全部诉讼环节,对移动电子诉讼进行规则重塑,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司法效力等,让“足不出户打官司”更加有据可依。

  今年8月14日,在“宁波移动微法院”基础上打造的面向全国法院推广的4.0版本,正式在我市两级法院上线运行。

  “它以宁波实践为蓝本,能够紧密结合当事人、法官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需求,始终贯穿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的原则,具有‘更强大、更安全、更便捷’的特点。”黄贤宏介绍,首先是功能更加全面,从立案到归档、从一审到二审各个流程全面贯通,实现大部分诉讼功能集成化,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开庭到执行6个审判流程和14个重要执行节点都可在“宁波移动微法院”上进行;其次是操作更加简单,大部分环节可一键操作,一步一引导,真正实现便捷的“指尖诉讼”;再次是节点可视化,使得整个办案过程阳光透明。

  “指尖诉讼”的便捷,赢得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据统计,目前平台已惠及用户超过20万人,当事人或代理人已在线申请立案35613件,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和在线撤诉16396件,在线参与证据交换、开庭及询问8829件次,跨省跨市开庭或调解案件3075件,跨国跨境调解或开庭12件。

  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莫诺·佩莱蒂曾说,“一种真正现代的司法裁判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必须是,司法能有效地为所有人接近,而不仅仅是在理论上对于所有人可以接近”。“宁波移动微法院”正是如此。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余宁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