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蒋攀 管敏媛)日前,宁海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10个方面,制定出台30条扶持政策。
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鼓励企业提高亩产效益,建立完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体系,按企业评价结果,实施分类优惠政策。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自2019年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3年内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允许企业在规定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不再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暂缓收取建会筹备金。
降低民营企业要素获取综合成本。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采用低于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弹性出让方式供应产业用地,降低企业获得土地初始成本。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与履约保证金比例。对“零土地”技改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企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县内企业“走出去”。在企业海外并购和新设生产企业前,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可研分析,对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20%比例、最高50万元的补助。扩大县级重点展会补助范围,提高上年对美出口比重超过50%的外贸企业一般性境外展会参展支持比例,市、县两级补助比例达80%,其中新兴市场展会每个摊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传统市场展会每个摊位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新。对民营企业承担特定专用科研立项的项目,依据项目实际发生资金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对列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围“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民营企业是宁海工业经济的支柱,民企数量占到95%以上。去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30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73.8%。民营企业创造了87%以上的税收,提供了九成以上的就业岗位。
宁海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困难时期,既要树信心,更要出实招。为此,宁海提前谋划,推出“五问五帮”企业服务季、三大百日攻坚战、“昼访夜谈、蹲点破难”走进企业、建立亲清家园等壮大实体经济系列举措,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速增效。全县共排摸收集154个急需政府解决的难题,并分类流转至各职能部门,明确解决期限。目前已有50个问题得到解决。宁海还建立起由主要领导挂帅、部门、乡镇(街道)协同服务、专项服务队一线攻坚的队伍,形成破难助企的强大合力。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