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4时55分,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往宁波方向1411公里处(距南岸服务区2公里),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在第二车道上正常行驶时突然方向向右偏移,右前侧刚越过分道线,就撞上了右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半挂车。由于在事故中,丰田车的B柱正好被半挂车防撞护栏勾住,导致丰田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半挂车拖行了近百米,幸好半挂车及时减速靠边,两车才分开。
高速交警接到大桥监控中心的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车头严重损坏的丰田车在仍然停在第三车道。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立即组织人手将事故车辆推到应急车道上。
丰田车驾驶员郑师傅对交警说,他车上一行两人,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既是车主,也是自己的老板。当天中午,他驾车从上海返回宁波,开着开着感觉有点累,突然,他的眼睛被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道光闪了一下,就下意识地躲避了两三秒钟,然后就听见砰的一声,车子和前面的一辆大货车追尾了。幸好,自己和老板两个人都系了安全带,没有什么太大的伤情,老板只需要到医院去做一个检查。
而半挂车的驾驶员梁师傅说,自己是正常开车,突然听到车后发出“砰”的一声,从后视镜中一看,才发现自己车子左后侧被一辆小车撞了,小车被拖行了一百米左右才从防撞护栏上掉了下来。靠边停车后,他发现小车上的人都下来了,这才放下了心。梁师傅也说,事发时,太阳光的确有点猛烈,但他遇到刺眼阳光就习惯性拉下遮阳板,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高速交警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检查,但在车内没有找到有反光的物体,又查看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当时有其他车辆干扰。随后,交警调查了丰田车的卡口过车记录,发现由于太阳光线角度偏低,该车在经过事发路段附近时,驾驶员肩部以下才有明显的光照,而副驾驶位上的乘客一直在摆弄着手机,曾一度将双手和手机放在中控台上。最后,交警经过比对,基本确定晃到驾驶员眼睛的神秘光源,正是阳光经过手机屏幕反射而来的。
高速交警说,隆冬季节,因日照的关系,有时驾驶员会面临迎着阳光驾驶的情况,如果车内没有合适的遮挡,或者强光被车内物体反射到驾驶员的面部,驾驶人的眼睛会受到刺激,从而影响视觉判断,隐藏着很多危险。
高速交警在此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迎着阳光开车时,及时放下遮阳板来阻挡光线的影响;第二、在道路背阴和直晒的环境中频繁穿梭时,一定要提前放慢车速,注意两侧周边路况;第三、移除或者遮挡中控台附近的反光物体,从这起事故案例来看,副驾驶员使用手机时应当避开直射的太阳光,座位尽量向后移,减少对驾驶员眼睛的干扰。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水心胜
编辑: 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