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奉化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发生在该区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区民政局下属奉化夕阳红怡乐园原园长俞宁宝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夕阳红怡乐园实施二期南侧围墙建造工程,时任夕阳红怡乐园园长俞宁宝在未经验收、决算的情况下支付工程款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8万余元。
2018年6月1日,俞宁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已予以追回。
莼湖镇党委原宣统委员董明儿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2010年至2015年,董明儿在担任莼湖镇党委宣统委员负责征迁工作期间,工作不认真不仔细,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将已签订征迁协议的某公司的房屋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回收并办理注销手续,未准确核算该公司房屋收购补偿款利息,造成国家损失共计人民币26.6万余元。
立案前,董明儿多次催讨督促和多方努力协调,主动挽回了损失。
2018年2月28日,董明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月11日,董明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中队长邵辉工作失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2018年6月,邵辉在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林中队中队长期间,对领导多次交办的处置区大成路与东环线交叉口南侧绿地指示牌工作落实不到位,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8年8月31日,邵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 时晓竹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