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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2-20 07:23: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聚焦2019宁波两会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4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余红艺

  余红艺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徐能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修改法规6件、废止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9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原文,突出重点明要义,不折不扣抓落实。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首要议题,常委会党组专题传达学习29项重要内容,建立“1+3”深学领读制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

  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规定,就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52件,按照市委的指示和决定办理,自觉将人大各方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坚持履行好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推动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使之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人大定位,发挥人大职能,彰显人大作为。立足于“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着力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专题视察,作出专门决定;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些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提升立法质量,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常委会总结30年来地方立法经验,谋划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敢于破难、善于提质”的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实管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立法计划实施。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在总结提炼我市实践做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作出具体规定。条例草案经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表决。修订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着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企业排污、小区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夜间施工、机动车“冒黑烟”等热点问题,就属地管理、协作执法、排污许可、商事登记告知等作出制度安排,努力体现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突出普惠共享、地方特色、队伍培育,对科普设施建设利用、科普活动组织实施、科普工作者权益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作出规定。制定全国首部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我市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开发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组织非机动车管理、河道管理两个条例修订草案的一审,确立依法科学从严管理的基调。同时,修改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档案工作条例,废止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清理了17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就专利管理等14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化对立法全过程的协调把关。把好立法选项关,健全立法项目滚动推进和逐项论证机制,使有限的立法资源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公共需求。把好法规起草关,全面推行联合起草工作制度,聚焦核心条款加大调研论证力度;发挥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统筹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把好法规审议关,严格审议程序,突出审议重点,认真研究立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充分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加强法规宣传,建立重要法规新闻发布机制,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法规施行一年后的六个月内就实施情况实行报告制度的规定,相关单位向常委会报告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执行情况,推动法规有效落地。

  不断扩大开门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95次,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实行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邀请277人次代表参与立法活动。重视发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每件法规草案都采取发函或座谈形式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26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带队进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对268名代表群众的1042条次意见建议,逐一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吸纳。

  三、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权力规范运行

  常委会认真贯彻宪法和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专项监督,围绕规划纲要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培育经济动能、扩大有效投资、精准服务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等审议意见。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支持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32次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制造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创新发展等工作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聚焦保障人民权益。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深入园区、企业、工地,开展明察暗访,实地了解情况,并就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等提出意见建议。在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挖问题根源,共商应对措施。在政府和企业的持续努力下,11方面22项具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还建立健全了一批管长远、促长效的制度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探索实行“十步工作法”,紧抓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针对网络订餐、外来农副产品输入、农村家宴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就“舌尖上的安全”提出10方面建议清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对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粮食安全、节能降耗、院前急救和社会应急救护、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海外留学生工作等开展监督,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针对维权成本过高、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偏弱等问题,提出要加强司法大数据应用,建立完善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努力为全市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综合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持续对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市检察院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宁波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监督,重点围绕2017年审议意见中所列1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视察和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作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推动破解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专题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就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失信惩戒、严格执行生效裁决等提出意见。组织对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支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此外,还按照监察法规定,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察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紧盯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2018年对上年度提出的10方面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条分析、每项评估、分项测评,形成完整监督“闭环”,有效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去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升至87.7%。围绕强化河道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并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针对河道专业规划、排水许可制度、污水处理能力、管网建设维护等8方面问题,要求政府理顺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履职,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海洋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紧盯土地利用,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供而未用”问题,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提出健全土地监管体系、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强化规划刚性、完善土地调查等6方面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及时出台《全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已累计处置“供而未用”土地4.17万亩。紧盯城市规划,对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规划的执行和落地。同时,还专题听取《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编制和城市国际化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要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开阔视野、聚焦特色,更加重视城市安全、市民素养和文化传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聚焦助推财政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将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细化为30多个审查要点,推动预算监督细化深化实质化。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时采集90家部门单位预算数据,提高审查的实效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监督,强调摸清底数、强化约束,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高度关注审计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整改措施90项,完善管理制度51项。首次实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切实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

  四、做实决定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常委会依法有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意图和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修订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完善程序,促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规范化。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作出《关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改革创新、突出产业振兴、完善治理体系、推进富民强村、凝聚各方合力等6方面重点要求,为我市在更高水平实现农村美丽、农业发展和农民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行政案件管辖与立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义务等10方面制定详细规定,促进政府部门和审判检察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作出《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共同努力,市县乡三级已实现票决制工作全覆盖。健全票决制工作制度体系,制定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实施意见、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办法。推进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个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成立10个项目监督组,由常委会联系主任牵头、相关专委会组织、代表中心组参与,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目前,项目均已如期完成,具体情况已向大会书面报告。此外,还制定了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指导意见,全市已有68个街道开展这项工作。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对任免范围、任免程序等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次。

  五、深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平台、完善制度规范,全力支持、切实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履职培训,260人次代表参加轮训及专题培训。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安排4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27名基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参加一年两次重要情况通报会,邀请22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38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等各项活动,保障代表更好知情知政。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表彰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和优秀议案建议,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制定出台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组织93名代表报告执行职务情况,展示履职风采。

  拓展代表活动途径。着力打造代表联络站“升级版”,制定全国首个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地方标准,推动102个代表联络站实现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丰富代表履职形式,集中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257次,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90场,走进94个政府部门。常委会建立覆盖各工作领域的13个代表专业小组,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旅游经济、互联网金融、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等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认真处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代表议案,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议案已转化为立法和决定的成果。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代表提出的59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9件,占比55.11%,创历史新高。对本届以来617件部分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9件“回娘家”建议开展第三方评估,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承诺事项。对17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推动“天一阁·月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一批建议有效解决。同时,还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满意度测评,促进承办单位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增强实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提升履职效能。全面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民主议事,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本领。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执行。完善学法制度,精心组织会前法律解读和专题讲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改进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定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召集人职责等15项制度规定,加快“数字人大”建设,积极开展“微创新”活动,切实提升履职质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宁波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理论联系实际,依托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力量,围绕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立法机制优化、监督实效提升、基层人大建设等主题,形成170余项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撑。广泛开展人大制度宣传,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党校、机关、基层宣讲,邀请500余名大学生“走进人大”,现场感受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和特点优势。改进人大新闻工作,强化策划联动,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彰显人大制度自信,宣传人大工作绩效,展示人大代表风采。

  夯实人大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对口座谈会、联动工作等联系指导机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凝聚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调研检查,形成督查报告和12项问题的清单,推动各地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还认真研究人大信访工作,完善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95件2921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友好城市交流,先后接待了来自8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为服务宁波高水平开放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广大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以及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还要更好发挥,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还要更加精准,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要更广泛拓展,代表履职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履职之魂,聚焦服务大局这一履职之要,牢记为民尽责这一履职之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交出人大工作高分答卷,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提升新境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作为这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常委会要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上有新实践,在加强制度供给上有新突破,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上有新亮点。要深入调研,加强谋划,为市委作出新时代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认真配合做好有关文件落实情况督查。要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一批立足宁波人大实践的高质量创新成果。要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组建人大制度宣讲队伍,深化“走进人大”活动,完善大宣传格局,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二、在全面依法履职上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对前湾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支持政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高水平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同时,还将配合省人大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题监督,并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立法开展调研论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法治宁波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届中调整优化立法规划项目库,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定期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限期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法规立法后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监察法要求,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上下联动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做好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修改防洪条例、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修订限制养犬规定,做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对住房租赁管理、菜市场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持续关注教育事业发展,以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为重点,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和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提高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制度,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提高运行实效。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APP等网络平台的建设推广应用,不断畅通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渠道。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强化联合督办和专项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工作机制,注重对代表建议、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把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指向。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质量,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进内容安排科学、议题审议充分、知情知政便捷。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践行法治、依法履职的能力,反映民声、维护民利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做好人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指导与交流,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全方位联系,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根据省人大要求积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进一步放大全市人大联动效应。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2-20 07:23:00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4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余红艺

  余红艺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徐能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修改法规6件、废止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9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原文,突出重点明要义,不折不扣抓落实。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首要议题,常委会党组专题传达学习29项重要内容,建立“1+3”深学领读制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

  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规定,就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52件,按照市委的指示和决定办理,自觉将人大各方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坚持履行好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推动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使之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人大定位,发挥人大职能,彰显人大作为。立足于“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着力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专题视察,作出专门决定;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些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提升立法质量,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常委会总结30年来地方立法经验,谋划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敢于破难、善于提质”的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实管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立法计划实施。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在总结提炼我市实践做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作出具体规定。条例草案经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表决。修订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着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企业排污、小区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夜间施工、机动车“冒黑烟”等热点问题,就属地管理、协作执法、排污许可、商事登记告知等作出制度安排,努力体现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突出普惠共享、地方特色、队伍培育,对科普设施建设利用、科普活动组织实施、科普工作者权益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作出规定。制定全国首部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我市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开发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组织非机动车管理、河道管理两个条例修订草案的一审,确立依法科学从严管理的基调。同时,修改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档案工作条例,废止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清理了17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就专利管理等14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化对立法全过程的协调把关。把好立法选项关,健全立法项目滚动推进和逐项论证机制,使有限的立法资源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公共需求。把好法规起草关,全面推行联合起草工作制度,聚焦核心条款加大调研论证力度;发挥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统筹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把好法规审议关,严格审议程序,突出审议重点,认真研究立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充分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加强法规宣传,建立重要法规新闻发布机制,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法规施行一年后的六个月内就实施情况实行报告制度的规定,相关单位向常委会报告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执行情况,推动法规有效落地。

  不断扩大开门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95次,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实行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邀请277人次代表参与立法活动。重视发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每件法规草案都采取发函或座谈形式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26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带队进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对268名代表群众的1042条次意见建议,逐一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吸纳。

  三、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权力规范运行

  常委会认真贯彻宪法和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专项监督,围绕规划纲要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培育经济动能、扩大有效投资、精准服务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等审议意见。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支持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32次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制造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创新发展等工作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聚焦保障人民权益。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深入园区、企业、工地,开展明察暗访,实地了解情况,并就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等提出意见建议。在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挖问题根源,共商应对措施。在政府和企业的持续努力下,11方面22项具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还建立健全了一批管长远、促长效的制度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探索实行“十步工作法”,紧抓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针对网络订餐、外来农副产品输入、农村家宴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就“舌尖上的安全”提出10方面建议清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对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粮食安全、节能降耗、院前急救和社会应急救护、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海外留学生工作等开展监督,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针对维权成本过高、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偏弱等问题,提出要加强司法大数据应用,建立完善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努力为全市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综合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持续对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市检察院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宁波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监督,重点围绕2017年审议意见中所列1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视察和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作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推动破解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专题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就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失信惩戒、严格执行生效裁决等提出意见。组织对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支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此外,还按照监察法规定,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察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紧盯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2018年对上年度提出的10方面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条分析、每项评估、分项测评,形成完整监督“闭环”,有效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去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升至87.7%。围绕强化河道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并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针对河道专业规划、排水许可制度、污水处理能力、管网建设维护等8方面问题,要求政府理顺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履职,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海洋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紧盯土地利用,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供而未用”问题,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提出健全土地监管体系、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强化规划刚性、完善土地调查等6方面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及时出台《全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已累计处置“供而未用”土地4.17万亩。紧盯城市规划,对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规划的执行和落地。同时,还专题听取《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编制和城市国际化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要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开阔视野、聚焦特色,更加重视城市安全、市民素养和文化传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聚焦助推财政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将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细化为30多个审查要点,推动预算监督细化深化实质化。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时采集90家部门单位预算数据,提高审查的实效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监督,强调摸清底数、强化约束,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高度关注审计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整改措施90项,完善管理制度51项。首次实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切实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

  四、做实决定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常委会依法有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意图和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修订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完善程序,促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规范化。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作出《关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改革创新、突出产业振兴、完善治理体系、推进富民强村、凝聚各方合力等6方面重点要求,为我市在更高水平实现农村美丽、农业发展和农民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行政案件管辖与立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义务等10方面制定详细规定,促进政府部门和审判检察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作出《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共同努力,市县乡三级已实现票决制工作全覆盖。健全票决制工作制度体系,制定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实施意见、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办法。推进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个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成立10个项目监督组,由常委会联系主任牵头、相关专委会组织、代表中心组参与,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目前,项目均已如期完成,具体情况已向大会书面报告。此外,还制定了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指导意见,全市已有68个街道开展这项工作。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对任免范围、任免程序等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次。

  五、深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平台、完善制度规范,全力支持、切实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履职培训,260人次代表参加轮训及专题培训。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安排4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27名基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参加一年两次重要情况通报会,邀请22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38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等各项活动,保障代表更好知情知政。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表彰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和优秀议案建议,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制定出台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组织93名代表报告执行职务情况,展示履职风采。

  拓展代表活动途径。着力打造代表联络站“升级版”,制定全国首个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地方标准,推动102个代表联络站实现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丰富代表履职形式,集中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257次,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90场,走进94个政府部门。常委会建立覆盖各工作领域的13个代表专业小组,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旅游经济、互联网金融、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等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认真处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代表议案,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议案已转化为立法和决定的成果。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代表提出的59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9件,占比55.11%,创历史新高。对本届以来617件部分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9件“回娘家”建议开展第三方评估,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承诺事项。对17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推动“天一阁·月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一批建议有效解决。同时,还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满意度测评,促进承办单位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增强实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提升履职效能。全面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民主议事,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本领。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执行。完善学法制度,精心组织会前法律解读和专题讲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改进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定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召集人职责等15项制度规定,加快“数字人大”建设,积极开展“微创新”活动,切实提升履职质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宁波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理论联系实际,依托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力量,围绕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立法机制优化、监督实效提升、基层人大建设等主题,形成170余项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撑。广泛开展人大制度宣传,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党校、机关、基层宣讲,邀请500余名大学生“走进人大”,现场感受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和特点优势。改进人大新闻工作,强化策划联动,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彰显人大制度自信,宣传人大工作绩效,展示人大代表风采。

  夯实人大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对口座谈会、联动工作等联系指导机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凝聚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调研检查,形成督查报告和12项问题的清单,推动各地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还认真研究人大信访工作,完善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95件2921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友好城市交流,先后接待了来自8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为服务宁波高水平开放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广大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以及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还要更好发挥,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还要更加精准,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要更广泛拓展,代表履职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履职之魂,聚焦服务大局这一履职之要,牢记为民尽责这一履职之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交出人大工作高分答卷,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提升新境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作为这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常委会要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上有新实践,在加强制度供给上有新突破,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上有新亮点。要深入调研,加强谋划,为市委作出新时代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认真配合做好有关文件落实情况督查。要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一批立足宁波人大实践的高质量创新成果。要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组建人大制度宣讲队伍,深化“走进人大”活动,完善大宣传格局,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二、在全面依法履职上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对前湾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支持政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高水平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同时,还将配合省人大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题监督,并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立法开展调研论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法治宁波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届中调整优化立法规划项目库,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定期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限期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法规立法后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监察法要求,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上下联动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做好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修改防洪条例、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修订限制养犬规定,做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对住房租赁管理、菜市场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持续关注教育事业发展,以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为重点,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和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提高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制度,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提高运行实效。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APP等网络平台的建设推广应用,不断畅通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渠道。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强化联合督办和专项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工作机制,注重对代表建议、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把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指向。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质量,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进内容安排科学、议题审议充分、知情知政便捷。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践行法治、依法履职的能力,反映民声、维护民利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做好人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指导与交流,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全方位联系,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根据省人大要求积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进一步放大全市人大联动效应。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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