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傍晚17时15分许,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余姚收费站收费通道上,一辆白色轿车追尾了前方正排队等候缴费的黑色轿车。这一撞,两辆车损伤都很严重。
事故后,白色轿车内下来了一位衣着时髦的女驾驶员,她一脸慌张,不知所措。正在附近执勤的高速交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这起追尾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女驾驶员穿了一双高跟鞋。女驾驶员坦言,因为脚上穿了高跟鞋,她踩刹车的时候发现踩不到底,最后导致制动不及时,撞上了前车。
交警认定,因后车驾驶员制动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后车驾驶员因为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被交警处以50元的罚款。而更悲剧的是,这位驾驶员的白色轿车没有购买车损险,这就意味着,白色轿车的损失都得由她自掏腰包。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时是禁止穿拖鞋、高跟鞋以及赤脚的,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因为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驾驶员如果平时穿的鞋是以上种类,可以在车内准备一双舒适的运动鞋以备开车时使用。(宁波晚报记者王思勤通讯员徐晟杰章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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