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
坚决把请示报告要求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郑栅洁主持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宇) 今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党的重要纪律和规矩,是实现党的使命和任务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这次,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上升为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督促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正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原则、具体内容,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自觉,坚决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服从党中央号令,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要提高站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阳奉阴违、遮遮掩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强化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实现请示报告与履职尽责相统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处理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认真履职的党组织和个人,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三要务实戒虚。请示报告的内容必须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工作、来源于生活。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性、锤炼作风的试金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如实、全面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决不能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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