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沈媛仪)今年农历新年前夕,市民郑某骑电动车与相向而行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事故致郑某遭受人身和财产双重损失,而这两项损失都有可能由她自己埋单。
一场车祸,带来双重损失
说起这场车祸,郑某颇为心烦。这次事故不但让她在医院过了个“痛到冒汗”的春节,而且还影响到了她出院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到现在头颈、手 指还是疼,医生诊断为‘血肿压迫神经’,至少要休养三个月。”郑某说,她已经为此支付了医疗费7000余元,误工损失预计也将达好几千元,“我已经在家休 息了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能上班还是个未知数”。
医疗费加上误工费,对于郑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对方和我都是骑电动车,都没有买保险,双方又都有责任,这笔费用很可能要自己出了。”上 个周末,她听人说起电动车也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不禁感叹:“早知道有这个保险,上牌的时候投保了就好了!”
电动车这份保险,很多人不知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和郑某一样,很多电动车车主不知道有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
近年来,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余姚交警发布的信息,去年,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含轻便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50%以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有人员伤亡的最大的交通事故源。而事故一旦发生,会给骑行者和第三方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人保财险余姚中心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7年7月,我市推行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时,电动车车主就可以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但到目前为止,承保率并不高,仅6%左右。
费用每天低至一毛,却让出行多一份安心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两者保费为100元,保险期限3年,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用于保障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 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用于保障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伤亡的经济补贴。 “每天低至一毛,就可以让出行多一份安心。”
人保财险余姚中心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他掌握的电动自行车事故理赔案例而言,有一例与郑某的这起事故颇为相似。2017年9月5日13时许,被 保险人褚某骑电动自行车,与同向行驶的覃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双方同责。事故造成两车均受损,覃某住院两天,另外误工90天。最终,根据 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代褚某赔付了5652.37元。
相似的交通事故,有无保险,结果大不同。“三年100元,这份保险的保费并不高,却可以让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多一份安心,建议大家购买。”工作人员这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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