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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宁波这两家公司被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09 19:19: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刘挺 孙佳丽)记者从宁波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转供电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浙江省先后四次出台降低工商业电价措施,至2018年9月1日,合计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0.084元/千瓦时。

  然而,这一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政,有些企业和个体户却并未及时享受到。

  “并不是所有转供电主体都能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排除个别转供电主体拖延执行、或故作不知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行为的存在。”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自今年3月1日以来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永成物业涉嫌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经查实,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一直以1.30元/千瓦时的定额电价标准向宁波苏宁苏小超商贸有限公司收取分表电费(2018年10月前电费未结算)。截至2019年3月20日,该公司未执行降价政策降低转供电电价,也未退还降价电费。

  永成物业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对联盛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内的商户按1.15元/千瓦时(磁卡充值用电)收取电费。截至2019年3月11日,该公司未执行降价政策降低转供电电价,也未向商户退还降价电费。

  目前,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上述两家单位改正,并将根据改正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另外,还据此对各转供电主体提出警示:务必认真负责、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电费降价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拖延或超出政府定价标准计收电费;不得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费用,不得明降暗升。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宁波这两家公司被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09 19:19: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刘挺 孙佳丽)记者从宁波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转供电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浙江省先后四次出台降低工商业电价措施,至2018年9月1日,合计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0.084元/千瓦时。

  然而,这一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政,有些企业和个体户却并未及时享受到。

  “并不是所有转供电主体都能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排除个别转供电主体拖延执行、或故作不知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行为的存在。”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自今年3月1日以来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永成物业涉嫌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经查实,宁波联杰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一直以1.30元/千瓦时的定额电价标准向宁波苏宁苏小超商贸有限公司收取分表电费(2018年10月前电费未结算)。截至2019年3月20日,该公司未执行降价政策降低转供电电价,也未退还降价电费。

  永成物业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对联盛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内的商户按1.15元/千瓦时(磁卡充值用电)收取电费。截至2019年3月11日,该公司未执行降价政策降低转供电电价,也未向商户退还降价电费。

  目前,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上述两家单位改正,并将根据改正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另外,还据此对各转供电主体提出警示:务必认真负责、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电费降价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拖延或超出政府定价标准计收电费;不得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费用,不得明降暗升。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