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商品促销竟内藏价格“玄机” 象山一超市价格欺诈被罚2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10 09:32: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张立鑫 王梦莎)“橄榄菜明明挂着10.8元/瓶促销价,结算时却收取原价,这是打着‘优惠’的幌子欺骗我们消费者。”对于自己的遭遇,象山市民孙女士颇为气愤。

  据孙女士讲,她日前在石浦某超市购物,看见货架上的橄榄菜打折促销便买了。没想到付完钱后,购物小票显示该瓶橄榄菜的价格却是原价12.8元。由于孙女士是该门店的会员,她实际是按会员价12.5元/瓶支付的。

  接到投诉后,石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超市查阅销售记录,发现商家近期的确对该品牌橄榄菜搞过促销,当时活动价为10.8元/瓶。“活动结束后,店里员工没有及时更换促销标牌,这才出现了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的误会。”超市负责人解释。

  经现场调解,超市方愿意为过错买单,当场赔偿了孙女士500元。但这场因“操作失误”引发的风波并非这么简单,背后还另藏“玄机”!

  调查超市后台销售数据后,执法人员发现该橄榄菜在促销活动前七日的最低价也是10.8元/瓶,且出售了29瓶。根据相关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则以本次促销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故该橄榄菜在促销活动前的原价应当是10.8元/瓶,而非12.8元/瓶。

  由于该超市标注虚假原价,且所标促销价与实际收费不符,以此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已涉嫌价格欺诈。目前,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责令超市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商家打出的折扣、特价等误导迷惑,要按需消费、货比三家,慎防此类虚假标价的消费陷阱,消费后要注意保留凭证以便维权。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商品促销竟内藏价格“玄机” 象山一超市价格欺诈被罚2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10 09:32: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张立鑫 王梦莎)“橄榄菜明明挂着10.8元/瓶促销价,结算时却收取原价,这是打着‘优惠’的幌子欺骗我们消费者。”对于自己的遭遇,象山市民孙女士颇为气愤。

  据孙女士讲,她日前在石浦某超市购物,看见货架上的橄榄菜打折促销便买了。没想到付完钱后,购物小票显示该瓶橄榄菜的价格却是原价12.8元。由于孙女士是该门店的会员,她实际是按会员价12.5元/瓶支付的。

  接到投诉后,石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超市查阅销售记录,发现商家近期的确对该品牌橄榄菜搞过促销,当时活动价为10.8元/瓶。“活动结束后,店里员工没有及时更换促销标牌,这才出现了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的误会。”超市负责人解释。

  经现场调解,超市方愿意为过错买单,当场赔偿了孙女士500元。但这场因“操作失误”引发的风波并非这么简单,背后还另藏“玄机”!

  调查超市后台销售数据后,执法人员发现该橄榄菜在促销活动前七日的最低价也是10.8元/瓶,且出售了29瓶。根据相关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则以本次促销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故该橄榄菜在促销活动前的原价应当是10.8元/瓶,而非12.8元/瓶。

  由于该超市标注虚假原价,且所标促销价与实际收费不符,以此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已涉嫌价格欺诈。目前,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责令超市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商家打出的折扣、特价等误导迷惑,要按需消费、货比三家,慎防此类虚假标价的消费陷阱,消费后要注意保留凭证以便维权。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