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5月1日起实施,海曙区、江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将实施新的补偿办法。
昨天,记者从市征地拆迁中心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政策,跟以往相比,房屋装饰补贴、搬家补贴、临时过渡补贴、住宅用房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住宅基本造价划分为五等
钢混一等为1400元/平方米
根据《通知》,住宅基本造价划分为五等。其中,钢混一等为1400元/平方米,钢混二等为1200元/平方米,钢混三等为950元/平方米,砖混一等为950元/平方米,砖混二等为880元/平方米。
实行调产安置的住宅价格,应当在上述基本造价的基础上另行计算楼层差价。
由拆迁人提供住宅的,其附属配套的自行车房价格标准为:
底层独用自行车房,使用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为600元/平方米,超过5平方米部分为900元/平方米;公用自行车房为每户600元。附属独用自行车房,使用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为400元/平方米,超过5平方米部分为600元/平方米;公用自行车房为每户400元。
临时过渡补贴费按地段等级发放
每月为15~20元/平方米
《通知》明确,拆迁住宅用房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被拆迁住宅所在地段等级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其中被拆迁住宅地段等级(同土地级别一致)1-4级按每月20元/平方米计算;5-6级按每月18元/平方米计算;7-8级按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如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不足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以往的政策,临时过渡补贴费按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新的政策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分地段等级计算,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宁波市征地拆迁中心副主任陈叶红说。
搬家补贴费按照面积计算
每户补偿5000~10000元
此次公布的新政策,对搬家补贴费也进行了适当提高。
《通知》明确,将拆迁住宅用房的水电设施、电话移机、有线电视移机、电子防盗门、有线网络、空调移机及其他搬迁造成的损失,一并列入搬家补贴费。
搬家补贴费每户按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以75元/平方米计算,且总计不足5000元的以5000元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实行调产安置且需要临时过渡的,支付双倍的搬家补贴费。
“以往的政策,搬家补贴费以每户2000元实行‘一刀切’,现在按照面积计算,这样更为合理。”陈叶红说。
房屋装饰补贴费划分为六级
最高一级为1200~1500元/平方米
与此同时,房屋装饰补贴费也有所提高。《通知》指出,拆迁附带装饰的住宅和非住宅,拆迁人应当对其装饰费用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房屋装饰补贴费按照装饰部分房屋使用面积计算,房屋装饰等级原来划分为五级,现改为六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补偿标准为1200~1500元/平方米,第六等级为0~100元/平方米。
此外,这次新政策,还对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标准进行了适当微调。
通讯员陈丹 记者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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