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视频)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尹杉 记者沈之蓥 董小芳)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红灯横穿马路,与电动车相撞后逃逸,电动车主经抢救不幸身亡。
4月24日上午,鄞州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这起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6日下午5点多,女子谢某50多岁,在鄞州区五乡镇环城南路机动车道南车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北往南步行闯红灯横穿马路,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邓某相撞,当时邓某骑车在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双方倒地,均受伤。
事故发生后,谢某逃逸,邓某因受伤抢救无效身亡。
2018年12月14日,谢某被警方查获。案发后,谢某亲属代为向被害人亲属赔偿5万元。
在本次事故中,谢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经鉴定,邓某因交通事故头部撞击钝性物体面,导致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呕吐物吸入呼吸道阻塞支气管引起窒息死亡。
今年3月19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邓某的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89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谢某认罪,同时解释当天晚上风雨交加,自己打着伞没能看清路面情况,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心慌意乱,又担心对方讹钱,就逃离了事故现场,没有查看车主的受伤情况也未报警。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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