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张颖)截至5月31日,按照老标准补缴的市区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办理将结束。这意味着,离过渡期结束只剩下1个月。
今天,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过渡期内,申请人可选择按老标准补缴,也可选择按新标准补缴,过渡期后只能按新标准执行。
据悉,市区办理划拨补办出让的主要集中在市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原规划圈内主要划拨小区。
当然,部分小区存在国有划拨、国有出让并存的情况,如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登记的权属性质为国有或空白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以确定。
那么哪些小区住户需要重点关注的,来对照下这张表——
温馨提醒
国有划拨性质住宅交易的,应依法补办出让、补缴出让金,不上市交易的无强制补交要求,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补办。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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