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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市社保大厅这些窗口要搬迁啦 办业务可别跑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5-27 17:27:00报料热线:81850000

(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通讯员 任社 记者 胡琳芸 周琼

  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这三个窗口要搬迁啦!可别跑错了。

  今天,市人社部门发布公告:2019年6月1日,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的行政审批、就业管理、人才培训窗口将调整搬迁至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大厅人社窗口。

  6月3日起相关窗口正式对外服务。

  记者打探到,这次调整迁移的窗口业务共有31项。

  其中,行政审批业务有23项。包括: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延续审批

  5.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审批

  6.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核准

  7.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一次性补贴核准

  8.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或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9.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注销

  10.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11.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2.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审核

  13.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

  14.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变更审批

  17.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延续审批

  18.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19.技工学校变更审批

  20.技工学校延续审批

  2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设立审批

  2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变更审批

  23.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延续审批

  就业管理业务有4项。包括:

  1.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2.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发

  3.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

  4. 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人才培训业务有4项。包括:

  1.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市直)

  2. 特种作业操作证初、复训培训报名

  3. 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材料受理

  对于窗口调整,如果你有何疑问,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电话:0574—12333。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6月1日起市社保大厅这些窗口要搬迁啦 办业务可别跑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5-27 17:27:00

(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通讯员 任社 记者 胡琳芸 周琼

  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这三个窗口要搬迁啦!可别跑错了。

  今天,市人社部门发布公告:2019年6月1日,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的行政审批、就业管理、人才培训窗口将调整搬迁至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大厅人社窗口。

  6月3日起相关窗口正式对外服务。

  记者打探到,这次调整迁移的窗口业务共有31项。

  其中,行政审批业务有23项。包括: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延续审批

  5.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审批

  6.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核准

  7.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一次性补贴核准

  8.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或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9.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注销

  10.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11.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2.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审核

  13.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

  14.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变更审批

  17.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延续审批

  18.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19.技工学校变更审批

  20.技工学校延续审批

  2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设立审批

  2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变更审批

  23.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延续审批

  就业管理业务有4项。包括:

  1.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2.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发

  3.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

  4. 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人才培训业务有4项。包括:

  1.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市直)

  2. 特种作业操作证初、复训培训报名

  3. 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材料受理

  对于窗口调整,如果你有何疑问,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电话:057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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