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通过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原主任詹鑫华的忏悔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詹鑫华忏悔录(节选)
2018年12月19日,是我一生之中永远不会忘却的一天,也是我人生中的分界岭,这天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被市纪委监委留置审查。
刚被留置时,我感到十分的迷茫、无助,不知道如何面对,不知道如何才能跨过这个坎,觉得完了,一切都完了。调查组同志对我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在生活上、身体上给予了很大的关心照顾。在我生病时,专门请来了专家医生进行会诊和治疗。在我生日那天,专门送上长寿面为我庆生,等等。调查组同志所做的一切,使我感觉到了组织还在挽救我、帮助我,使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清醒认识到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真正做到知错、认错和改错,才能跨过这个坎。
我出身于四明山区的农民家庭,得益于高考制度的恢复,有幸跳出农村来到宁波这个城市读书,毕业后分配到市里的一家国有企业担任技术员,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市级机关工作,在领导的关心关爱和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一步一步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自己在不同的岗位上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做了不少事,也做成了一些事,得到了领导和组织的肯定。但由于自己的种种原因,最终却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辜负了领导信任和组织培养,这完全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剖析自己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更有主观方面的。
一是理想信念出现滑坡。自己出身于革命老区,母亲家又是一个革命家庭,从小受革命传统熏陶和红色基因传承,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有着深厚的感情。自己之所以能从农村到城市,从学校到企业到机关,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靠的就是党的教育和培养,靠的就是党的政策。可以这么说,自己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因此,自己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本来是十分坚定的。但是,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工作环境的不断变化,自己的思想发生了这样那样的变化,加上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跟进,造成理想信念不像以前那样坚定了,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出现了错误认识,如原来那种“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当官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丢了,慢慢地被“人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升官就是为了发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样的思想所替代;以前那种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追求享受、讲究品质的生活方式;以前那种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只要过得去就行了,等等,结果导致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纪律规矩和收受贿赂问题的发生。
二是政治站位缺失。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并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此之后,每逢重大节假日,各级纪委都会曝光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对照自己,十八大之后,自己不收敛、不收手,继续出入企业食堂,接受老板请吃,从表面看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 违反了纪律规矩,其实是自己没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来重视和对待中央八项规定, 是政治站位缺失的表现。
三是与朋友交往中没有守住底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那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反之,如果公权私用、以权谋私,那就会犯错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剖析自己,正是由于与朋友交往中违规用权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一些朋友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接近我、围猎我、讨好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利用我手中的权力,为他们谋得利益,而我自己在与朋友交往中潜移默化,没有守住底线,被他们所利用,为他们谋取利益,朋友赚钱之后又送钱贿赂自己。帮朋友承接工程是违规违纪行为,收受朋友的钱财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对存在社有资产流失风险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6月底,我到市供销社工作后不久,二号桥市场被国务院安委会列入了全国100 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火险隐患单位,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为此,我们加快了二号桥市场搬迁进度。但是,在之后二号桥地块一期房地产开发中存在两方面失误,造成市供销集团投入到房产项目的实际资金和承担债务所占比例,与房产项目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极不匹配,存在着社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我作为市供销社在任的主要领导,应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十分愧疚,愧对领导的信任和厚爱,愧对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自己也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一是无法面对。从副厅级领导干部变成罪犯,三十多年换来的一切将付之东流,留给自己的却是“贪官”的标签。以后,让我怎么有脸去面对亲人和亲朋好友,面对领导和同事,面对父老乡亲。二是失去自由。这些天来的留置审查,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自由对人来说是何等的宝贵,如果人生失去自由,那么你即使拥有最多的财富又有何用呢?一想到因受贿还将失去自由,心里有生不如死的感受。三是失去生活来源。工作丢了,养老金也没有了,不知道下半辈子用什么来养活自己。四是给家人无限的痛苦。老婆孩子将为此背上沉重的包袱,不知道她们如何去面对同事朋友,面对工作生活。我年迈的老母亲如果知道真相,一定会痛不欲生,不知道从此以后还能不能听到她的笑声。卧病在床的岳父岳母,不知道能不能承受住这一打击。真是后悔莫及。
想到我将接受党纪国法的处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结局,我泪流满面,心如刀割。世上没有后悔药,也没有如果,自己种的恶果需要自己去面对,去承担。我将认罪服罪,及时退缴赃款,洗心革面,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希望我的同事朋友把我的经历作为警示案例,以我为鉴,做到敬畏法纪,严守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案情回顾
詹鑫华,1965年1月出生,浙江余姚人,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经查,詹鑫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违反廉洁纪律,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汽车供家庭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15年至2018年,詹鑫华利用职务便利,在相关工程项目承接、二号桥市场搬迁、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2019年3月21日,经中共宁波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詹鑫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詹鑫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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