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通讯员林炫铮 钱子萱 陈靓慧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行在即,全市各地都开始陆续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针对“混装混运”行为,近日,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家物业公司和一家保洁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北仑区开出的首批关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罚单。
据了解,4月26日,某保洁公司在收运太河盛景小区内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过程中,竟然将绿色桶内的厨余垃圾和黑色桶内的其他垃圾一股脑混合倒在了垃圾收运车内。4月29日,北仑塘湾一期小区的保洁人员在收运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过程中,为了贪图方便,也出现了“混装混运”。而这一切被监控视频看在“眼里”,并清楚地记录了下来。
接到线索后,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对两个小区监控视频证据的关键截图进行拍照取证,执法队员经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并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后,最终证据确凿办结此案。认定两家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据悉,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混收混运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混装混运的问题,市民是相当关注的,在处罚方面,我们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助力垃圾分类工作提效增速。”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北仑区已在160个小区的8.7万户居民家庭中推广了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推广户数占城区总户数的8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垃圾混收混运,是对居民分类工作的不尊重。如果市民看到这样的现象,一定要及时举报,让这种不文明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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