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通讯员 施寒潇 记者 黄合
今天(4日)下午,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会见厅里,宁波籍的未成年犯迎来了“家人”——来自宁波市中院和基层法院未成年庭的法官、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的工作人员来看望回访孩子们,并带去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市委和省未管所共同签署了《宁波市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融入帮扶合作协议》,旨在为罪错未成年人构建了“重返社会之家”。
该协议主要针对刑满释放的宁波籍罪错未成年人,刑满释放的外地籍回宁波地区生活、工作的罪错未成年人。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具体执行。
根据协议计划,在罪错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可持省未管所开具的告知单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指定社工机构报到,参加规定次数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情考察、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活动,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
据悉,罪错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对他们的帮扶和融入状况,而社会融入问题是回归社会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始正常生活所面对的最大障碍,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完善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形式,关心服务这些罪错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高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团市委还将与市检察院合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提供考验期社会融入帮教,市三区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持检察院告知单到团市委指定社工机构报到,参加相关活动,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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