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蒋丹蕾 摄/王鹏)今天,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召开。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克罗地亚副总理兼农业部长托卢希奇出席并致辞,来自12个中东欧国家、1个观察员国家和1个特邀国家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以及中外资企业的150多位中外嘉宾参加了对话会。
中国-中东欧合作是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跨区域多边合作的典范,是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2018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比2017年增长21%,比2011年增长55.4%,达到822亿美元,特别是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快速发展,比2011年增长了87.7%。
今天的对话会围绕深化海关业务合作、保障贸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了交流和磋商,现场签署两个合作——中国海关总署与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兽医与食品管理局签署了关于斯洛伐克输华南美貘善医卫生证书的备忘录,中国海关总署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签署了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事实上,近几年,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开展的合作可不少!
在海关合作方面,中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海关签署了双边行政互助协定,与匈牙利、马其顿、塞尔维亚签署了1+3海关合作框架协议,并与波兰、捷克、斯洛伐 克等达成了双边通关便利化合作安排。各方海关围绕中欧班列、中欧陆海快线等重大项目研究开展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促进中欧多式联运的发展。在中欧合作框架下,中国海关还与中东欧国家中的欧盟成员国海关开展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反瞒骗等合作,主动营造公平、高效的通关环境。
在检验检疫合作方面,中国连续举办了三届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SPS)合作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双方加快了中东欧食品农产品输华准入磋商,目前,中国与13个中东欧国家达成食品农产品输华议定书51项,与11个中东欧国家等签订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文件21项,建立了长期、稳定、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协商机制。
下一步,中国海关将与中东欧国家海关一起,聚焦互联互通的目标,深化海关合作,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助推企业发展,采取高效务实的举措,强化安全保障,打造开放畅通的渠道,扩大市场准入,推动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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