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通讯员 陈饰 沈国胜 记者 王珏
今天一早,坐落在镇海招宝山街道古濠河边上的区文保单位朱仁房大屋来了几名谈笑风生的居民。得知上百岁老石凳失而复得后,他们特意上门察看。
就在前两天,老宅居民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在为这条石凳如何重返老家奔忙着。其中,火眼金睛的镇海“朝阳群众”更是出了大力。
据负责侦办石凳返还事件的区文保所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在老城提升工程中,街道对朱仁房大屋居住户实施搬迁。搬迁过程中,大宅的一住户擅自将宅内石凳卖给一文物贩子。
警觉的大宅居民发现了此事,向派出所举报。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员处理,一面责令文物贩子将石凳退回原处,并令其做深刻书面检查,一面会同当地文物部门采取补救保护措施。同时,出售石凳的住户也向邻居们表达了道歉、悔改之意。
朱仁房大屋建于清光绪年初,位于招宝山街道鼓楼西路,其占地面积1810平方米,两进两厢房四合院建筑。老宅楼、厅、廊轩的拱木、雀替以及门窗、枢伏,木雕造型玲珑别致,漏窗、砖雕镂刻精细。东侧沿古濠河建有凉棚埠头,驳砌条石护岸,富有江南水乡民居风格。
这一建筑物在城区民居古建筑中少见。1994年,老宅被辑入《中国传统民间建筑》刊载。2000年被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老宅中依然有近30户住户。80岁的居民张女士说,自她18岁嫁入大宅,便见到这条石凳放置在东侧墙角边,天热时常有邻居坐着乘凉聊天。
文保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凳为青石质地,长2.40米,高0.58米。经鉴定,石凳与朱仁房大屋同龄,属于镇海区文保单位朱仁房大屋附属文物,有一定的收藏和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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