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先认筹,认筹先交认筹金,这已成为不少商品房销售的固定套路。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动辄数万元的认筹金还是牵动着购房者的心。近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不少网友的认筹经历,引发热议与担忧。
编号为“65826”的网友发帖反映:在得知认筹结果后,于5月11日到奉化海上海广场办理认筹金退还手续。提交了相关资料后,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委托书,即委托第三方代办退还认筹金事项。但之后拿到的竟然是一张“白条”。“白条”上没有任何印章,没有退款时间,内容是手写的,极不正规。
奉化区住建局对此回复:已约谈开发商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采取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开发商也承诺会尽快改进。
可两天后,该网友再次跟帖投诉:认筹金的退还到账时间依然不明确,工作人员口头答复要1个月甚至2个月才能退还。
奉化区住建局再次回复:约谈海上海广场销售部门负责人,针对前期投诉较多的认筹金退还不及时以及其他问题,督促其做好整改措施,要求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认筹金到账时间,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
可是,直到发稿前,网友记挂在心头的认筹金依旧没有退还。该网友告诉记者,开发商仍未告知明确的退还时间。距离4月27日公布摇号结果至今,已经有近两个月的时间。
除了“退款时间长”“收据不正规”外,“认筹金额大”“认筹规模无限制”也是网友们投诉与担忧的焦点。
网友“黄建洲”反映:宝龙地产最近在销售宝龙世家楼盘,虽然只有475套房源,却要认筹3000户,认筹期长达2个月。
网友“fkvzl”反映:认筹了白石湖东加推的洋房,认筹金高达10万元。次日开盘后没摇到号,当时被告知5日-10日后会将认筹金退还。但现在已十多天了,认筹金还是没有退还。问销售人员,答复为“预计6月26日才能退”。
网友“晚风微凉”反映:珠江中央城小区开盘在即,当初开发商约定的认筹金为10万元,但在临近开盘时,购房者却收到了这样的短信:因考虑到一期开盘房源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现报名客户的需求,我们为了剔除部分非意向客户,提高准意向客户的中签率,将定存金由10万元升为30万元,请做好准备,于10日前存入。
网友“奉化王”发帖反映:奉化的宝龙四期购房者的意向报名于6月6日启动,意向金竟然高达40万元,报名数要达到1000组才开盘。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收到4个亿的认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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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筹金,众多网友提出了三大质疑:第一,认筹金额、认筹数量越来越大,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第二,退款时间想拖就拖,没有标准,消费者的财务成本谁来承担?第三,收款凭证只是一张“白条”,如此不正规,资金安全谁来保障?
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机构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书,并在承诺书的第四条中明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对外销售,不以预订、排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订款、意向金等费用。”该《通知》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一《通知》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再次质疑:这一通知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今后开发商不能再收取认筹金了?如果是,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罚?如果不是,对于认筹金的数额以及退还时间,是否还会有相关规定出台?此外,通知出台之前收取的那些认筹金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市场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我国多个城市已经对购房认筹金的付款比例、认筹规模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江苏省扬州市上线了市区统一购房平台,并要求开发商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不得设置高于银行首付款比例的认筹金;
湖南省长沙市出台新政,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不超过可售房源的1.5倍;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出台新政,采用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的,在摇号前收取预售资金(意向金、认筹金),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福建省福州市发布摇号新政,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每个认筹意向购房人收取认筹金,按规定不得超过准售房源平均单套住宅销售金额的20%。
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的认筹金制度,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已成为网上的一大焦点。网友热盼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有一个详细解读,并作进一步的完善。
(傅仲楠傅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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