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浙江省政府网站上了解到,省政府6月6日通过了宁波市政府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奉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批复于6月10日在浙江省政府网站上公开。
批复中同意撤销莼湖镇、尚田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宁波市奉化区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宁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批复中还表示,对于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宁波市奉化区自行调剂解决。
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记者佘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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