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宁波镇海澥浦的李根(化名)已经90岁了。前不久,耄耋之年的他将年过七旬的长子李富(化名)告上了镇海法院。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老父亲坚持和儿子对簿公堂呢?
父子俩各执一词,
房屋权属到底归谁?
李根在诉状中称,因家庭原因,他与儿子李富关系一直不好。
1993年,父子签订家庭纠纷协议一份,协议中约定:由于李富没有分得李根的房屋,李富不承担李根今后的生活费。时间来到2018年,父子俩的关系再度恶化。李根认为李富非法占用自己位于澥浦觉渡的房屋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腾空并返还位于澥浦觉渡的房屋。
面对父亲的起诉,李富称,父母共育有三子二女,其为长子。1991年,由于李富新建了楼房,所以他想将自己所有的位于澥浦觉渡的房屋卖出,却遭到父母的反对。此后,因房屋一直由父亲占用并出租给他人,自己便与父亲约定,将出租房屋收入抵作赡养费。
2018年,父亲称其有足够的收入供自己花费,于是李富便将房屋收回了。
针对李富的辩称,李根愤怒不已。李根认为,澥浦觉渡的房子早已登记在自己名下,现在儿子不仅不腾退房屋还声称房子是儿子所有,这一行为让他十分寒心。
老父亲上诉的原因竟是……
为查清房屋真实归属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调取了李根及李富名下的房屋情况,经查询,李富于1991年9月以3000元的价格将位于澥浦觉渡的房屋出卖给父亲李根。1993年11月,原镇海区土地管理局向李根填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澥浦觉渡房屋的土地使用者为李根。
确定房屋归属后,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给李根和李富做调解工作,也得知了父亲李根的真实想法。原来,对于长子“霸占”并出租自己的房屋,李根并无意强行收回,只是长子长期不上门看望,也不支付赡养费,着实让李根心寒,于是才向法院起诉。
法官从情与理的层面对二人分别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法官推心置腹的调解,李根表示,如果李富能够尽到做儿子的责任,其愿意向法院撤回起诉。同时,李富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其会每个月支付赡养费500元给父亲,同时也会关心父亲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多上门看看父亲。
至此,一场因“霸占”房屋引起的父子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提醒: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
法官温馨提醒,父母亲含辛茹苦养育子女长大成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官表示,当前,父母子女因纠纷而诉至法院的案例并不鲜见,产生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亲情的缺失。面对这些纠纷,当事人双方不妨换位思考,别成为亲情的失败者。
记者王颖 通讯员金真法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