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林批准逮捕。次日,贵州省余庆县教育局依法注销并收缴了2004年颁发给刘某林的教师资格证。
早在13年前,刘某林在余庆县勤勇小学任校长时就因强奸未成年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但当时余庆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认为,刘某林被捕,教师资格自然丧失,就没有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对其教师资格证进行注销、收缴。
2015年,刑满释放的刘某林持未被收缴的教师资格证到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应聘,并被录用为教师。可是,刘某林恶习难改,再次将魔爪伸向这所民办学校的女童。
反思这起不该发生的事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学校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如果余庆县教育局在2006年刘某林被判刑后即依法撤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那么刘出狱后连到学校应聘教师的门儿都没有。因为缺少教师资格证这个硬件,任何一所学校都不可能接收他当教师。可惜,余庆县教育局没有把住这第一道关口,给有性侵前科的刘某林重返教师队伍提供了可能性。
其次,正如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通报所指出的那样,涉事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存在教师入职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虽然刘某林持有教师资格证,但在2013年贵州省对教师实行首次网上注册时,余庆县教育局并未对其进行资格注册。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也就是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不到刘某林的相关信息。如果这所民办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不是仅仅看应聘者有没有教师资格证,而是上网查查该资格证是否真实有效,或者让警方协查应聘者是否有案底,相信刘某林就会被挡在学校门外。遗憾的是,本该由用人单位把守的第二道关口也失守了。
可见,正是由于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为,使得刘某林连闯两关,轻而易举地重返教学岗位。对此,余庆县教育局承认“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工作失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表示将对当年相关人员启动问责。而涉事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的校长毕英姿和参与刘某林入职审查的管理人员现已被撤职。
据悉,教育部已关注这一事件并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也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这意味着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强制度建设,以期更加有效地防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有识之士呼吁,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考虑,国家应建立性侵防火墙,将有性侵前科的教师纳入黑名单,让这些戕害未成年人的恶魔远离教育圣殿。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些人是由于特殊的心理造成这种犯罪,而这种特殊心理是很难被改变的,因此这种犯罪的再犯率较高。她建议把检察院的数据库和公安掌握的数据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都方便查询的数据库,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用法律和制度规则禁止他们从事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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