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鄞州区五乡镇出现了一批胆大包天的盗贼,他们敢于在半夜三更出没于墓地,而盗取的不是什么失落已久的惊天宝藏,而是一批年代久远的石头。
今年六月以来,在持续一个月的时间内,鄞州公安分局五乡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公墓地里的石柱子、石鼓、石桌、石凳等石器先后被盗,一些村民放在家门口的石鼓也不翼而飞。而这些被盗的石器都年代久远,有一定的文物价值。
接警后,五乡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和多日的排摸守候,7月1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陆某和陈某被抓捕归案。
据陆某交代,他们几人都是在工地上打工认识的。六月初,陆某在王某怂恿下,和其他两名工友在五乡镇的一处公墓地偷走石柱子、石鼓,石凳子各两个,并利用三轮车运送至五乡一收文物的老板处,将东西卖给了对方。
陆某从中获得了一小部分收益后,对那些平常觉得不起眼的石头有了大概的价值概念。想到自己平时在工地打工,赚的都是血汗钱,他觉得这样做来钱很快,于是就动起了歪念。
凭借上一次偷盗经验,陆某决定自己“组团”干。在距离第一次偷盗的两天后,陆某邀上自己的朋友林某,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在宝幢的一个公墓地里盗取了一张石桌,并将石桌卖给了之前的文物老板,获得了800元赃款,之后两人将钱平分。
通过几次“练手”,陆某一行人屡次下手屡次得逞,他们从中尝到了甜头。在之后的盗窃过程中,他们协力挖出石墩、石鼓,并搬到三轮车上,将公墓地盗取的石器卖给了同一个老板,分得的赃款则被他们挥霍而尽。后来,他们的目标已不再是附近的公墓地了,还合伙盗取了五乡几个村里的石鼓。
疯狂作案几起后,某天,陆某得知第一次带他偷窃的王某等人已被警方抓获,于是也不敢轻举妄动了。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几天后,陆某等人也被逮捕归案。
目前,陆某、林某和陈某都已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陶倪 通讯员 朱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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