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宁波高温津贴标准仍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相关标准执行。
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为了让大众更全面的了解高温津贴相关内容,市人力社保局权威解答热点问答。
温馨提醒
当前正值高温酷暑季节,宁波市人社局温馨提示,各地、各行业应积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提醒环卫、建设施工、物流寄递等用人单位,要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各用人单位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重要举措,对高温作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