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黄金 通讯员范奕齐
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真正迈入强制时代。
《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怎么样了?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又如何?今天上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介绍。
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加速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宁波市生活垃圾处置量逐年上升,2018年宁波市生活垃圾总量为11041吨/日,给末端处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生活垃圾分类因此成破解“垃圾围城“的必然之路。
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13年7月世行贷款项目为载体试点以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不断扩大,市民知晓率持续提高,社会共识逐渐形成。
目前共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12座,其中焚烧厂5座,填埋场3座,餐厨垃圾处置厂3座,厨余垃圾处置厂1座,是全国少有的拥有完整分类处置体系的城市。
据介绍,目前,我市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届时,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匹配,并富有余量。
垃圾分类居民支持率达97%
为全面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自8月1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收运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宣传引导、基础设施配置、收运体系完善、12345体系建设)。据市统计局统计,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97%,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
为扩大《条例》知晓率。目前,我市关于《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制订“1+22”项配套政策,现已协同相关部门完成6项配套政策的发文工作,其他配套政策将于9月底前完成发布。
城区500个小区完成撤桶并点
小区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是最伤害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的”老大难“问题。
为此,宁波调整中心城区分类收运体系,落实小区内物业收运的主体责任,小区外环卫部门收运的主体责任,实现“物业归集不出小区,环卫部门上门收集”的“一体化”分类收运模式。
与此同时,源头分类模式全面创新。
通过推进基于成果激励机制,鼓励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制度,宁波稳步推进“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此外,“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分类模式在宁波得到大力推广,进一步提升了源头分类质量,目前中心城区已有500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全面规范分类投放等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下一步,宁波将继续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中端收运、转运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划,2020年底前补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宁波还将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双向监督机制,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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