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孙吉晶
记者今天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按照“十园区、百基地、千景观、万主体”总体格局,到2021年底,我市在中心城区30分钟交通圈内建设10个美丽乡村综合体,总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总投资达到50亿元,休闲观光人次达到600万以上。
建设“城郊十园”是我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宁波大花园建设的重大任务。“城郊十园”以郊区基本农田、生态片林、水系湿地、村落文化等农业农村资源为基础,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城郊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郊区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区、产业融合创新承载区、政策体制创新试验区。
据了解,园区将突出农业特色,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挖掘农业多元属性,拓宽非农功能。并将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与农业进行嫁接,加强农业与文化的融合;将创意植入农业当中,用创意来改造农业,用创意来打造新的农产品,加强农业与创意的融合;借助特色农业支撑康养产业,将特色新村打造成康养基地,加强健康农业与养生农业的结合;借助农业科普及科研要求,打造针对不同群体的农业实习基地、科研基地和推广实验基地,加强农业生产与科技推广的融合。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在推进过程中,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流转,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用于民宿、养老、科研、文创等农村新业态。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坚持农地农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复合用地。同时将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郊十园”建设补助,补助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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