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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还拍视频炫耀 这样的“作死”驾驶为何频频出现?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0-10 20:50:09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杨公允 通讯员胡幸年 周瑾

  小年轻,为了追求刺激,在地方道路上飙车,还将此录成视频,发布在网上炫耀。这样的“作死”行为看着都令人觉得心慌,就连观看者也在不断“弹幕”:“这太危险!”“不要命了,开这么快!”“胆子真大,坐等交警蜀黍上门”……

  尽管这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飙车者,事后总被交警顺着“网线”找上门。但不得不说的是,屡屡处罚,屡屡有人顶风作案,今天交警部门又查处了一起,作出处罚:记12分、罚款500元。显然,这背后隐藏的教训要引起重视了,加强疏导,培养正确的敬畏心理势在必行。

  市区道路车速飙到120km/h以上,又一人“作死”

  昨天(10月9日)上午,鄞州交警下应中队将一名1994年出生的男子及车辆带回中队,接受调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几天,有两段轿车在城区道路超速行驶的视频在网上火了。视频中轿车驾驶员接连上演“速度与激情”,不时轰响油门加速狂飙或漂移。视频拍摄于9月30日下午,飙车者在短短几百米的行驶距离中连续变换车道,最高车速超过了120km/h,场面惊险。

  这两段“精彩”视频也成功引起了交警注意。他们立即开展调查,利用科技手段很快便将嫌疑人和车辆锁定。被交警顺着“网线”找上门后,发布视频者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据悉,当事人于2014年考取驾驶证。当天下午,他驾车沿下应北路——诚信路——金达路,再左转进金源路——福庆南路,一直开至湖下路调头,然后再按原线路返回公司。途中,他玩起了“速度与激情”,还用运动相机拍下了自认为精彩的片段。他说,将飙车视频发布在网络上,是为了吸引网友的眼球,提高粉丝的关注量。

  今天下午,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超速驾驶及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超速50%以上,记12分,罚款500元。

  前面已“凉”但后面仍跟上,炫耀心理作祟

  “这类案例,有几个共同点:当事男子通常年龄不大、拍下自己飙车视频发网络、炫耀心理作祟。当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自作聪明’,以为没留下车辆号牌就找不到他。”有交警告诉记者,近年来类似的案例不断,上演了什么才叫“自投罗网”。

  比如,5月9日,我市一名男子开着玛莎拉蒂在大桥上飙车。原来车主开车时看到路况良好,就萌生了“开豪车飙车”的念头,于是将速度加到170km/h。非但如此,他一边飙车,还一边拍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在如此快的车速下,一心两用,危险性可想而知。后来,有网友将他的违法行为曝光给了交警。交警找上门,吊销了飙车男子的驾驶证,并处以罚款2000元。

  还有去年5月5日,交警部门接到相关线索,称有人在朋友圈上传一段飙车视频,及一张炫耀飙车速度的图片。据视频显示,2018年5月3日晚,该车在疑似宁波某高架路段狂飙,400米的行驶距离中连续变换2次车道,最高时速一度达到173.80km/h。看到视频后,交警立即启动侦破机制,几天后在江北将嫌疑人抓获。

  显然,飙车者的这一系列行为完全枉顾法律和他人生命安全,是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公然挑衅!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年轻人喜欢热血与刺激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某些人安全意识淡薄有关,无知者无畏,连头上这么多盯着的监控都选择性无视了,以为套个牌或者不挂车牌就查不到了。

  飙车入刑早已出现,培养正确敬畏心理很重要

  飙车者被擒,通常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并罚款。显然,这样的处罚还无法令某些人痛彻心扉。

  事实上,更“疼”的处罚早就出现了——飙车也可能会入刑。今年4月1日晚上9时20分许,北仑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当晚云台山路有人聚众飙车。举报人还发来两段手机视频,画面中随着“发令员”一声令下,几辆汽车同时起步,竞相追逐,场面刺激。

  当晚交警就成立专案组调查,随后就锁定了6辆涉案车。次日,交警就查获了这7名涉案人员及6辆涉案车。4月3日,曹某等7名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仑交警依法刑事拘留。而这也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飙车列入危险驾驶罪后,北仑侦办的首例“飙车入刑案”。

  “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这不是闹着玩的,会留案底,今后就学、贷款、考公务员等都会受到影响。”有交警告诉记者,飙车案件背后隐藏的教训要引起重视了。有必要培养驾驶员正确的敬畏心理,敬畏法律,尊重生命,这样才能克制自身追求刺激的不当行为。毕竟,十次车祸九次快,马路飙车无法成就“车神”,只能酿成车祸!

  还有市民建议交警部门,除了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教育外,还要多科普如今的高科技执法,要让他们知道,只要敢飙车就跑不了。因为有些时候,有着“监督”存在,自然会收敛那些荒唐的做法。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飙车还拍视频炫耀 这样的“作死”驾驶为何频频出现?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0-10 20:50:09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杨公允 通讯员胡幸年 周瑾

  小年轻,为了追求刺激,在地方道路上飙车,还将此录成视频,发布在网上炫耀。这样的“作死”行为看着都令人觉得心慌,就连观看者也在不断“弹幕”:“这太危险!”“不要命了,开这么快!”“胆子真大,坐等交警蜀黍上门”……

  尽管这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飙车者,事后总被交警顺着“网线”找上门。但不得不说的是,屡屡处罚,屡屡有人顶风作案,今天交警部门又查处了一起,作出处罚:记12分、罚款500元。显然,这背后隐藏的教训要引起重视了,加强疏导,培养正确的敬畏心理势在必行。

  市区道路车速飙到120km/h以上,又一人“作死”

  昨天(10月9日)上午,鄞州交警下应中队将一名1994年出生的男子及车辆带回中队,接受调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几天,有两段轿车在城区道路超速行驶的视频在网上火了。视频中轿车驾驶员接连上演“速度与激情”,不时轰响油门加速狂飙或漂移。视频拍摄于9月30日下午,飙车者在短短几百米的行驶距离中连续变换车道,最高车速超过了120km/h,场面惊险。

  这两段“精彩”视频也成功引起了交警注意。他们立即开展调查,利用科技手段很快便将嫌疑人和车辆锁定。被交警顺着“网线”找上门后,发布视频者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据悉,当事人于2014年考取驾驶证。当天下午,他驾车沿下应北路——诚信路——金达路,再左转进金源路——福庆南路,一直开至湖下路调头,然后再按原线路返回公司。途中,他玩起了“速度与激情”,还用运动相机拍下了自认为精彩的片段。他说,将飙车视频发布在网络上,是为了吸引网友的眼球,提高粉丝的关注量。

  今天下午,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超速驾驶及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超速50%以上,记12分,罚款500元。

  前面已“凉”但后面仍跟上,炫耀心理作祟

  “这类案例,有几个共同点:当事男子通常年龄不大、拍下自己飙车视频发网络、炫耀心理作祟。当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自作聪明’,以为没留下车辆号牌就找不到他。”有交警告诉记者,近年来类似的案例不断,上演了什么才叫“自投罗网”。

  比如,5月9日,我市一名男子开着玛莎拉蒂在大桥上飙车。原来车主开车时看到路况良好,就萌生了“开豪车飙车”的念头,于是将速度加到170km/h。非但如此,他一边飙车,还一边拍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在如此快的车速下,一心两用,危险性可想而知。后来,有网友将他的违法行为曝光给了交警。交警找上门,吊销了飙车男子的驾驶证,并处以罚款2000元。

  还有去年5月5日,交警部门接到相关线索,称有人在朋友圈上传一段飙车视频,及一张炫耀飙车速度的图片。据视频显示,2018年5月3日晚,该车在疑似宁波某高架路段狂飙,400米的行驶距离中连续变换2次车道,最高时速一度达到173.80km/h。看到视频后,交警立即启动侦破机制,几天后在江北将嫌疑人抓获。

  显然,飙车者的这一系列行为完全枉顾法律和他人生命安全,是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公然挑衅!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年轻人喜欢热血与刺激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某些人安全意识淡薄有关,无知者无畏,连头上这么多盯着的监控都选择性无视了,以为套个牌或者不挂车牌就查不到了。

  飙车入刑早已出现,培养正确敬畏心理很重要

  飙车者被擒,通常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并罚款。显然,这样的处罚还无法令某些人痛彻心扉。

  事实上,更“疼”的处罚早就出现了——飙车也可能会入刑。今年4月1日晚上9时20分许,北仑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当晚云台山路有人聚众飙车。举报人还发来两段手机视频,画面中随着“发令员”一声令下,几辆汽车同时起步,竞相追逐,场面刺激。

  当晚交警就成立专案组调查,随后就锁定了6辆涉案车。次日,交警就查获了这7名涉案人员及6辆涉案车。4月3日,曹某等7名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仑交警依法刑事拘留。而这也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飙车列入危险驾驶罪后,北仑侦办的首例“飙车入刑案”。

  “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这不是闹着玩的,会留案底,今后就学、贷款、考公务员等都会受到影响。”有交警告诉记者,飙车案件背后隐藏的教训要引起重视了。有必要培养驾驶员正确的敬畏心理,敬畏法律,尊重生命,这样才能克制自身追求刺激的不当行为。毕竟,十次车祸九次快,马路飙车无法成就“车神”,只能酿成车祸!

  还有市民建议交警部门,除了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教育外,还要多科普如今的高科技执法,要让他们知道,只要敢飙车就跑不了。因为有些时候,有着“监督”存在,自然会收敛那些荒唐的做法。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