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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掉官司 坐等对方来讨钱? 法院:主动履行判决是上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0-28 07:03:40报料热线:81850000

  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路余 施珊杉

  败诉后被法院判决须赔偿对方损失,但自以为对方会主动联系自己,因此在家坐等。自作聪明的当事人结果等来了法院的强制执行,这才履行完判决义务,但因此多出了一笔执行费用。

  去年5月27日傍晚,慈溪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货车在路上行驶时,遇到了一辆横过公路后逆向骑行的人力三轮车。为避让三轮车,货车失控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驾驶员死亡,车内乘客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事故。

  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疏忽大意且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三轮车驾驶人鲁某不按规定车道且逆向行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和乘客无责任。

  今年3月,此起事故的死者家属及伤者共三个原告分别向慈溪法院起诉,要求货车所在的汽车运输公司、货车驾驶员和保险公司,以及鲁某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其中鲁某共需承担28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后,鲁某与其他被告方都未上诉,判决很快生效。

  转眼三个月过去,三个案子的原告因一直未收到鲁某的赔偿款,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败诉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法院执行局以为这又是一个会费周折的棘手执行案,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此案的实际执行过程竟然非常顺利。当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发给年已七旬的鲁某后,对方立即来到法院,表示自己并非抗拒执行,只是因为自己耳朵不好沟通不便,手里又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对方的银行账号,不知道怎么支付赔偿。她认为对方肯定会主动上门来讨这笔赔偿款的,自己在家坐等即可,不需要自己主动有所作为,因此,也就没有必要费周折去打听和询问,这才导致自己未按照判决要求及时支付执行款。

  之后,鲁某支付了28万余元执行款。同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她还必须交纳共2000余元的申请执行费。

  主动及时履行法院判决,避免成“老赖”

  执行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件难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败诉者往往拒绝履行司法判决的义务,因此成为“老赖”并被追究相应责任。成为“老赖”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像本文中的鲁某这样,对司法判决的义务如此缺乏了解,并非有意赖钱,而是在家坐等对方上门收款,最后被动成为“老赖”的情况确实很少见。尽管如此,由于鲁某的拖延超过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加上对方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鲁某仍然得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代价。

  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不能当儿戏,义务人应在法院法律文书指定的时间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逃避履行。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没有交纳执行款,作为被执行人都可能因此而遭受惩处,其后果会非常严重,这种后果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如必须另外向法院交纳执行款,更来自其他方面:为了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我国法院对未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越来越严,其中最有力的处罚手段是在信用上对失信“老赖”进行限制,一些人因此而付出惨重代价。

  因此,任何人无论什么原因,当被法院判决败诉,这个判决已经生效后,就必须尽可能地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避免使自己成为“老赖”,在信用上给自己留下污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法院判决生效,当事人如何履行

  一般情况下,司法判决的义务人可以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同时,应保存好相关转账凭证或让权利人出具收条等证明。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作为司法判决确定的权利人(申请执行人)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仍应根据相关规定。

  当权利人在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后,如果15日内未上诉即生效,过完15日上诉期后,判决即生效。如果上诉被受理,就要由二审法院再来审理这个案件,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决,判决再生效。

  法院下发判决书,一般需要当事人签字,但如果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拒绝签收,法院会留置送达(即把判决书留下,走人),送达人员会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这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为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不愿在判决书上签字,或者干脆“跑路”,另一方当事人和法院都找不到他,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以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之后,判决正式生效,如果对方未履行判决,权利人可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输掉官司 坐等对方来讨钱? 法院:主动履行判决是上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0-28 07:03:40

  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路余 施珊杉

  败诉后被法院判决须赔偿对方损失,但自以为对方会主动联系自己,因此在家坐等。自作聪明的当事人结果等来了法院的强制执行,这才履行完判决义务,但因此多出了一笔执行费用。

  去年5月27日傍晚,慈溪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货车在路上行驶时,遇到了一辆横过公路后逆向骑行的人力三轮车。为避让三轮车,货车失控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驾驶员死亡,车内乘客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事故。

  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疏忽大意且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三轮车驾驶人鲁某不按规定车道且逆向行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和乘客无责任。

  今年3月,此起事故的死者家属及伤者共三个原告分别向慈溪法院起诉,要求货车所在的汽车运输公司、货车驾驶员和保险公司,以及鲁某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其中鲁某共需承担28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后,鲁某与其他被告方都未上诉,判决很快生效。

  转眼三个月过去,三个案子的原告因一直未收到鲁某的赔偿款,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败诉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法院执行局以为这又是一个会费周折的棘手执行案,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此案的实际执行过程竟然非常顺利。当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发给年已七旬的鲁某后,对方立即来到法院,表示自己并非抗拒执行,只是因为自己耳朵不好沟通不便,手里又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对方的银行账号,不知道怎么支付赔偿。她认为对方肯定会主动上门来讨这笔赔偿款的,自己在家坐等即可,不需要自己主动有所作为,因此,也就没有必要费周折去打听和询问,这才导致自己未按照判决要求及时支付执行款。

  之后,鲁某支付了28万余元执行款。同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她还必须交纳共2000余元的申请执行费。

  主动及时履行法院判决,避免成“老赖”

  执行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件难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败诉者往往拒绝履行司法判决的义务,因此成为“老赖”并被追究相应责任。成为“老赖”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像本文中的鲁某这样,对司法判决的义务如此缺乏了解,并非有意赖钱,而是在家坐等对方上门收款,最后被动成为“老赖”的情况确实很少见。尽管如此,由于鲁某的拖延超过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加上对方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鲁某仍然得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代价。

  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不能当儿戏,义务人应在法院法律文书指定的时间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逃避履行。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没有交纳执行款,作为被执行人都可能因此而遭受惩处,其后果会非常严重,这种后果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如必须另外向法院交纳执行款,更来自其他方面:为了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我国法院对未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越来越严,其中最有力的处罚手段是在信用上对失信“老赖”进行限制,一些人因此而付出惨重代价。

  因此,任何人无论什么原因,当被法院判决败诉,这个判决已经生效后,就必须尽可能地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避免使自己成为“老赖”,在信用上给自己留下污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法院判决生效,当事人如何履行

  一般情况下,司法判决的义务人可以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同时,应保存好相关转账凭证或让权利人出具收条等证明。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作为司法判决确定的权利人(申请执行人)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仍应根据相关规定。

  当权利人在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后,如果15日内未上诉即生效,过完15日上诉期后,判决即生效。如果上诉被受理,就要由二审法院再来审理这个案件,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决,判决再生效。

  法院下发判决书,一般需要当事人签字,但如果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拒绝签收,法院会留置送达(即把判决书留下,走人),送达人员会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这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为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不愿在判决书上签字,或者干脆“跑路”,另一方当事人和法院都找不到他,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以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之后,判决正式生效,如果对方未履行判决,权利人可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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