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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宁波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1-12 16:43: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刚刚,市纪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海曙区集士港镇横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吴永亮挪用公款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吴永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受托代收、保管横港村经堂庵跟自然村拆迁户调剂划拨面积费用过程中,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9万元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其本人已将挪用款项退回。2019年7月,吴永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溪村原支委、棠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杏方虚增挖机费用套取扶贫工程项目资金,违规收受参保人员好处费等问题。2016年1月,在资源型机耕路建设项目中,袁杏方通过虚增挖机费用的方式,从该扶贫工程项目中套取人民币29920元,用于村非正常开支。2016年5月至9月期间,袁杏方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失地养老保险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为5名亲朋好友违规办理失地保险;伙同他人违规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地养老参保手续,并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3000元,其中袁杏方收受72000元。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办原主任韩文鉴借用拆迁户名义购买安置房问题。2018年7月至9月,韩文鉴利用负责兰江街道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用拆迁户名义,低价购入定向销售的安置房5套,并通过公开市场二手转让,共获利人民币1189649.45元。2019年8月,韩文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0月15日,韩文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吴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5年期间,吴江利用职务便利,在监督管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推进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非法收受某公司负责人臧某送予的干股价值人民币60万元,多次索取收受臧某送予的现金共73万元,为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电气防爆检测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吴江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2019年8月,吴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4起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有的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截留私分;有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置群众安全生产管理于不顾,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对群众利益啃食挥霍。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厚植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周密谋划、主动协作,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主题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宁波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1-12 16:43: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刚刚,市纪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海曙区集士港镇横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吴永亮挪用公款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吴永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受托代收、保管横港村经堂庵跟自然村拆迁户调剂划拨面积费用过程中,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9万元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其本人已将挪用款项退回。2019年7月,吴永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溪村原支委、棠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杏方虚增挖机费用套取扶贫工程项目资金,违规收受参保人员好处费等问题。2016年1月,在资源型机耕路建设项目中,袁杏方通过虚增挖机费用的方式,从该扶贫工程项目中套取人民币29920元,用于村非正常开支。2016年5月至9月期间,袁杏方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失地养老保险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为5名亲朋好友违规办理失地保险;伙同他人违规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地养老参保手续,并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3000元,其中袁杏方收受72000元。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办原主任韩文鉴借用拆迁户名义购买安置房问题。2018年7月至9月,韩文鉴利用负责兰江街道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用拆迁户名义,低价购入定向销售的安置房5套,并通过公开市场二手转让,共获利人民币1189649.45元。2019年8月,韩文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0月15日,韩文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吴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5年期间,吴江利用职务便利,在监督管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推进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非法收受某公司负责人臧某送予的干股价值人民币60万元,多次索取收受臧某送予的现金共73万元,为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电气防爆检测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吴江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2019年8月,吴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4起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有的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截留私分;有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置群众安全生产管理于不顾,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对群众利益啃食挥霍。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厚植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周密谋划、主动协作,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主题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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