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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建不管 鸠占鹊巢 宁波盘活公共充电桩亟需规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2-02 07:27:00报料热线:81850000

  鄞州区烟草大厦北楼停车场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皆被燃油车占用。(傅钟中摄)

  “建设了充电桩就必须物尽其用,如此‘鸠占鹊巢’,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还不利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宁波市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员“梓荫山1960”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发帖反映,鄞州区烟草大厦北侧有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但全部被燃油车占领。

  11月26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鄞州区烟草大厦北楼停车场。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上停满了车,但没有一辆是电动汽车。停车场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进行专门管理,也没有规定燃油车不允许在此停车。这些充电车位几乎每天都被燃油车占用,很少有电动汽车在此充电。

  记者拨通了电动桩建设单位“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该处的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是他们公司与停车场场站管理单位联合建设的,车位由场站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经过查询,这6个充电桩近段时间确实没有使用记录。对此,他们会与场站管理单位进行联系,希望其能加强管理。

  2017年7月初,宁波市政府通过了《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41800个,具备满足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方案还提出,要重点推进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商务楼宇、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旅游景区(点)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文体场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搜索“充电站”发现,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改建,大大小小的充电设施已经遍布宁波各个停车场,它们有的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建设,有的则由其他商业公司投资建设。

  记者随后走访了依威新能源华宏国际中心汽车充电站、依威新能源华宏第五大道充电站、云杉智慧杉井奥特莱斯汽车充电站等多个公共充电站,皆存在“鸠占鹊巢”的情况。物业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平时并不会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进行专门管理,如遇到有车主要充电,他们会帮忙联系占位的车主挪车,但占位车主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办法。

  “建设重要,但管理更重要,不能让充电设施就这样成为摆设。”面对这一现状,网友们很是心急,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进行管理。但是,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管部门了解到,我市暂无相关管理规定。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同时,已有不少城市开始探索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

  8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明确要求燃油车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发现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的情况,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建设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各区停车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车位的原则划定。要在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设置醒目颜色,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明确的入口指示、道路引导和停车充电等标识。

  同时,停车场里除了有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外,还有普通电动汽车泊车位。对于后者的使用情况,《实施意见》也作出了规定。一方面,在非充电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该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另一方面,在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泊车位,并提示车主留下联系信息,当有充电需求或非电动汽车泊车位有空余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提示燃油车主将车辆驶离电动汽车充电泊车位。

  网友们期盼,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管理规定,莫让充电桩成为摆设。(傅钟中钟海雄)

  网友热议:

  网友“菲利普亲王”:应该制定法律,规定电动汽车优先使用充电车位。

  网友“lu_ljj”:应先明确车位的性质,到底是停车位还是充电位。只有充电位才能不让燃油车停放。

  网友“五菱宏光zl1”:电动汽车可以优先,但同时必须遵守,充完电后应该马上让位,不能因为是电动汽车就一占占一天。

  网友“鸭嘴头小霸王”:就算规定了电动汽车优先,执行起来也不容易。可以试试在充电区域弄个专门的闸道,只有绿牌车辆才能进入。

  网友“stellaaaa”:现在城市中的停车位很紧张,24小时燃油车禁停的话,很浪费停车位资源。就像公交专用道,大多只是早高峰和晚高峰不准其他车辆行驶,其他时间就可以。建议灵活一点,规定电动汽车优先,如果有人来充电,可以打移车电话。

  网友“梓荫山1960”:应动用手段盘活充电资源。第一,在专用充电车位周边路口200米处,竖立醒目的“充电车位”引导指示牌,让过往电动汽车司机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充电车位地面标注“非充电车辆24小时禁停车”。第三,在专用充电车位上方安装监控,违停抄告。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只建不管 鸠占鹊巢 宁波盘活公共充电桩亟需规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2-02 07:27:00

  鄞州区烟草大厦北楼停车场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皆被燃油车占用。(傅钟中摄)

  “建设了充电桩就必须物尽其用,如此‘鸠占鹊巢’,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还不利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宁波市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员“梓荫山1960”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发帖反映,鄞州区烟草大厦北侧有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但全部被燃油车占领。

  11月26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鄞州区烟草大厦北楼停车场。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6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上停满了车,但没有一辆是电动汽车。停车场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进行专门管理,也没有规定燃油车不允许在此停车。这些充电车位几乎每天都被燃油车占用,很少有电动汽车在此充电。

  记者拨通了电动桩建设单位“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该处的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是他们公司与停车场场站管理单位联合建设的,车位由场站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经过查询,这6个充电桩近段时间确实没有使用记录。对此,他们会与场站管理单位进行联系,希望其能加强管理。

  2017年7月初,宁波市政府通过了《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41800个,具备满足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方案还提出,要重点推进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商务楼宇、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旅游景区(点)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文体场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搜索“充电站”发现,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改建,大大小小的充电设施已经遍布宁波各个停车场,它们有的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建设,有的则由其他商业公司投资建设。

  记者随后走访了依威新能源华宏国际中心汽车充电站、依威新能源华宏第五大道充电站、云杉智慧杉井奥特莱斯汽车充电站等多个公共充电站,皆存在“鸠占鹊巢”的情况。物业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平时并不会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进行专门管理,如遇到有车主要充电,他们会帮忙联系占位的车主挪车,但占位车主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办法。

  “建设重要,但管理更重要,不能让充电设施就这样成为摆设。”面对这一现状,网友们很是心急,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进行管理。但是,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管部门了解到,我市暂无相关管理规定。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同时,已有不少城市开始探索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

  8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明确要求燃油车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发现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的情况,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建设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各区停车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车位的原则划定。要在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设置醒目颜色,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明确的入口指示、道路引导和停车充电等标识。

  同时,停车场里除了有电动汽车专用泊车位外,还有普通电动汽车泊车位。对于后者的使用情况,《实施意见》也作出了规定。一方面,在非充电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该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另一方面,在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泊车位,并提示车主留下联系信息,当有充电需求或非电动汽车泊车位有空余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提示燃油车主将车辆驶离电动汽车充电泊车位。

  网友们期盼,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管理规定,莫让充电桩成为摆设。(傅钟中钟海雄)

  网友热议:

  网友“菲利普亲王”:应该制定法律,规定电动汽车优先使用充电车位。

  网友“lu_ljj”:应先明确车位的性质,到底是停车位还是充电位。只有充电位才能不让燃油车停放。

  网友“五菱宏光zl1”:电动汽车可以优先,但同时必须遵守,充完电后应该马上让位,不能因为是电动汽车就一占占一天。

  网友“鸭嘴头小霸王”:就算规定了电动汽车优先,执行起来也不容易。可以试试在充电区域弄个专门的闸道,只有绿牌车辆才能进入。

  网友“stellaaaa”:现在城市中的停车位很紧张,24小时燃油车禁停的话,很浪费停车位资源。就像公交专用道,大多只是早高峰和晚高峰不准其他车辆行驶,其他时间就可以。建议灵活一点,规定电动汽车优先,如果有人来充电,可以打移车电话。

  网友“梓荫山1960”:应动用手段盘活充电资源。第一,在专用充电车位周边路口200米处,竖立醒目的“充电车位”引导指示牌,让过往电动汽车司机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充电车位地面标注“非充电车辆24小时禁停车”。第三,在专用充电车位上方安装监控,违停抄告。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