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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食品安全、教师有偿补课 宁波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成果
稿源: 清廉宁波   2019-12-05 14:40:00报料热线:81850000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分别是:

  强化执法联动,发现和打击一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的通知》等,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联动,对涉及食品安全及保健品领域的相关行业深入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运输、仓储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特别是发挥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检举揭发的重要作用,推动网上网下有效打击。进一步细化打击方向,突出打击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集中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侦破涉及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14起,其中侦破涉保健品刑事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捣毁制假窝点3个,查获涉案物品700余万元。

  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进校园”活动。

  完善师德教育课程,建设8个师德教育基地,自觉提高有偿补课不良行为免疫力。健全师德师风责任机制,实行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度;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区县(市)教育工作和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全市开展检查活动179次,查处纠正各类违规行为20余人。对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聘请在职教师任教的行为,联合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经营勒令停业整改。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受理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申报。受理并核定公布2019年下半年市级进校园活动清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增强农村电网抗灾防灾能力。

  编制印发《宁波市农村用电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全面落实部署农村用电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细化整治目标、工作举措、进度安排。安装中压架空线路故障指示器14298套,智能开关2354台,自动化覆盖率达99.45%,大幅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停电区域,目前全市农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至99.9474%。成立宁波市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启动“千户万灯”公益项目,目前“千户万灯”公益项目累计完成3000余受益户照明线路改造,惠及上万人。完成239个配网项目投产,6座110千伏变电站投运。通过提升农村配网建设、优化农村供电服务、助力农业生产电气化,高水平建设余姚横坎头村、奉化滕头村、鄞州湾底村等“乡村振兴•电力先行”示范区,进一步提高农村配网建设标准,增强农村电网抗灾防灾能力。

  出台惠民政策举措,促进我市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

  出台贫困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和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惠民政策举措,推进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全覆盖。下发《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办法》,主要实施以党员干部结对帮带项目开发增收、经营主体带动增收、来料加工和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创业增收等精准帮扶模式。前三季度,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8元,增幅14.1%,高于全省平均(13.4%)0.7个百分点,9000元及以下低收入现象已全面消除。

  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脱保”“漏报”以及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印发《宁波市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社会救助服务咨询和投诉举报机制,力戒低保经办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率先在全省出台单人户低保与低保低边渐退期政策,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排查行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脱保”“漏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建立近亲属备案制度,定期对在册的低保、低边对象开展动态复核,建立网上长期公示制度,纠正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向受助对象发放社会救助款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等问题,有效监管社会救助资金。6至11月,全市共排查在册低保对象44149户,57581人,其中经排查退出低保3865户、5195人,新增低保1936户,3042人。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涉及食品安全、教师有偿补课 宁波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成果

稿源: 清廉宁波 2019-12-05 14:40:00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分别是:

  强化执法联动,发现和打击一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的通知》等,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联动,对涉及食品安全及保健品领域的相关行业深入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运输、仓储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特别是发挥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检举揭发的重要作用,推动网上网下有效打击。进一步细化打击方向,突出打击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集中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侦破涉及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14起,其中侦破涉保健品刑事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捣毁制假窝点3个,查获涉案物品700余万元。

  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进校园”活动。

  完善师德教育课程,建设8个师德教育基地,自觉提高有偿补课不良行为免疫力。健全师德师风责任机制,实行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度;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区县(市)教育工作和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全市开展检查活动179次,查处纠正各类违规行为20余人。对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聘请在职教师任教的行为,联合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经营勒令停业整改。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受理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申报。受理并核定公布2019年下半年市级进校园活动清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增强农村电网抗灾防灾能力。

  编制印发《宁波市农村用电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全面落实部署农村用电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细化整治目标、工作举措、进度安排。安装中压架空线路故障指示器14298套,智能开关2354台,自动化覆盖率达99.45%,大幅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停电区域,目前全市农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至99.9474%。成立宁波市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启动“千户万灯”公益项目,目前“千户万灯”公益项目累计完成3000余受益户照明线路改造,惠及上万人。完成239个配网项目投产,6座110千伏变电站投运。通过提升农村配网建设、优化农村供电服务、助力农业生产电气化,高水平建设余姚横坎头村、奉化滕头村、鄞州湾底村等“乡村振兴•电力先行”示范区,进一步提高农村配网建设标准,增强农村电网抗灾防灾能力。

  出台惠民政策举措,促进我市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

  出台贫困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和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惠民政策举措,推进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全覆盖。下发《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办法》,主要实施以党员干部结对帮带项目开发增收、经营主体带动增收、来料加工和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创业增收等精准帮扶模式。前三季度,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8元,增幅14.1%,高于全省平均(13.4%)0.7个百分点,9000元及以下低收入现象已全面消除。

  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脱保”“漏报”以及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印发《宁波市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社会救助服务咨询和投诉举报机制,力戒低保经办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率先在全省出台单人户低保与低保低边渐退期政策,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排查行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脱保”“漏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建立近亲属备案制度,定期对在册的低保、低边对象开展动态复核,建立网上长期公示制度,纠正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向受助对象发放社会救助款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等问题,有效监管社会救助资金。6至11月,全市共排查在册低保对象44149户,57581人,其中经排查退出低保3865户、5195人,新增低保1936户,30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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