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徐挺
“小区中庭广场,长期被物业用来出租,各种摊贩几乎天天有,住宅小区难道要变商业街区吗?”前几天,网友“清风_ELWz”报料。
(网友提供的图片)
这位网友家住江北亲亲家园,他说这个现象已经持续了好多年,有开着货车来买水果的,有带着煤气瓶现做蛋卷的,物业也会向摊贩收取一定的场地费用。
他告诉记者,这个现象他向小区物业反映过,得到的答复是,这么做是经过业委会同意的。
“这些摊贩的有没有相关资质,售卖的食品卫生条件是否达标?另外,这么做也会一定程度上挤占居民的活动空间。”网友“清风_ELWz”说,如果是经过业委会同意,那么这笔收入是否公示过,又用到了什么地方呢?
(18日上午,小区内未出现设摊的商户)
12月18日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了网友所说的设摊地点,可能是由于天气原因,并没有看到摆摊的商户。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一位姓郑的主管告诉记者,准许商家进小区设摊并收取相关费用,是经过业委会同意的,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面也有明确规定。
他说,在商家进入小区设摊之前,都需要在物业进行登记。物业会要求他们出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一般来设摊都是卖水果、卖衣服和推销房产的,收费标准一般是100元或者200元,看摊位大小。
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看设摊登记记录时,物业方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
有关于资金的用途,郑主管表示,此项费用是用作共用设施设备等专项维修资金。这笔费用一年共收入多少,在小区的公告栏里面也有公示。
18日下午3点多,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业委会梅主任,他表示,物业服务合同里面确实有相关内容。
“小区交付有10多年,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缺口比较大,这笔收入也是用于小区维修的,业委会都会进行审计。”他说,至于业主反映的摊贩资质问题,他们也会要求物业加强审核和监管。
(据物业介绍,表格内的其他广告收入就包括摆摊收取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部分老小区确实存在商家临时设摊的情况。商家申请在小区临时摆摊,具体由谁操作、收益用于哪里,要看业委会与物业的合同中有无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约定的,物业应向业委会汇报,经业委会同意后才能允许商家在小区内摆摊,摆摊费收入属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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