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冯瑄 通讯员 王巧玲 陈晓众)宁波保卫蓝天再“加码”。针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我市在中心城区80公里范围内划定禁止使用区。明年1月1日起,高排放或未经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能在这些区域使用,否则将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宁波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
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它主要是指有柴油发动机的机械和可运输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渔业机械等。
“这类机械排放总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这位负责人表示,与传统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源普遍存在单机排放量大、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差等问题。一台工程机械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5辆汽车,颗粒物排放相当于11辆汽车。目前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工程机械超过2万台。今年10月,我市开始启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上牌工作。截至12月13日,已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5384台,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4045台。
具体划定的禁用区范围为:顺时针从北环高架-宁慈东路-倪家堰路-环城北路-世纪大道-通途路-福庆路-南环高架-机场路构成的封闭圈范围内(不含边界道路),全时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考虑环境改善和社会稳定因素,禁用区范围基本包括了海曙区、江北区、原江东区、东部新城等市中心核心区域,区域面积约80平方公里。其中,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域限制。
记者了解到,禁用区内主要禁用的对象为高排放和没有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所谓高排放是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限制标准,直观看就是排放冒黑烟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没有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尽快进入“浙江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环保平台”完成网上申报,或前往相关窗口申报登记。在禁用区内使用的非道机械,其污染物排放须达到相关限值标准。非道机械所有人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非道机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排放检测合格报告。
明年1月1日起,全省将加大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检力度,抽检率将达到50%。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一系列现场执法,并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发现超标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撤场维修,直到排放达标才能在禁用区内使用;发现未登记的,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上牌;如拒不整改的,将对违规的机械法人或建设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的处罚。
“划定禁用区只是手段,最终是为了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为宁波换回更多蓝天白云。”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的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高排放,但无法替代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希望尽快前往窗口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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